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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YH
0002
S-2019
手工米面制品
2019
手工
米面
制品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XYHQ/XYH 0002S-2019手工米面制品2019-05-01 发布2019-05-25 实施吴吴川川市市新新元元昊昊食食品品厂厂发布发布备案号:4408005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24日Q/XYH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吴川市新元昊食品厂提出。本标准由吴川市新元昊食品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嘉伟。本标准于2019年05月首次发布。Q/XYH 0002S-20191手工米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手工米面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规定的米面制品,本品为非即食,需烹饪后食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1886.2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栀子黄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1924 谷朊粉GB 255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碳酸钾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NY/T 579 韭菜NY/T 743 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NY/T 747 绿色食品 瓜类蔬菜Q/XYH 0002S-20192NY/T 964 菠菜NY/T 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3.1湿米粉以水、大米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小麦淀粉、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盐、蔬菜(如韭菜、菠菜、青菜、南瓜)为辅料,经过浸泡、磨浆(或粉碎)、混合搅拌、熟化、成型、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米制品。3.2干米粉以水、大米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小麦淀粉、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盐、蔬菜(如韭菜、菠菜、青菜、南瓜)为辅料,经过浸泡、磨浆(或粉碎)、混合搅拌、熟化、成型、烘干、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米制品。3.3湿面条(饼)以水、小麦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盐、蔬菜(如韭菜、菠菜、青菜、南瓜)、鸭蛋、鸡蛋、蔬菜粉、荞麦粉、谷朊粉、栀子黄、碳酸钾、碳酸钠、海藻酸钠、醋酸酯淀粉为辅料,经混合搅拌、和面、压面、成型、分割、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面制品。3.4干面条(饼)以水、小麦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盐、蔬菜(如韭菜、菠菜、青菜、南瓜)、鸭蛋、鸡蛋、蔬菜粉、荞麦粉、谷朊粉、栀子黄、碳酸钠、海藻酸钠为辅料,经混合搅拌、和面、压面、成型、分割、烘干、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面制品。3.5饺子皮以水、小麦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盐、蔬菜(如韭菜、菠菜、青菜、南瓜)、鸭蛋、鸡蛋、蔬菜粉、荞麦粉、谷朊粉、栀子黄、碳酸钾、碳酸钠、海藻酸钠为辅料,经混合搅拌、和面、压面、分割、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面制品。3.6云吞皮以水、小麦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盐、蔬菜(如韭菜、菠菜、青菜、南瓜)、鸭蛋、鸡蛋、蔬菜粉、荞麦粉、谷朊粉、栀子黄、碳酸钾、碳酸钠、海藻酸钠为辅料,经混合搅拌、和面、压面、分割、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面制品。3.7手抓饼面饼以水、小麦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盐、蔬菜(如韭菜、菠菜、青菜、南瓜)、鸭蛋、鸡蛋、蔬菜粉、荞麦粉、谷朊粉、Q/XYH 0002S-20193栀子黄、碳酸钾、碳酸钠、海藻酸钠为辅料,经混合搅拌、和面、压面、成型、分割、烘干、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面制品。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大米、小麦粉、荞麦粉大米、小麦粉、荞麦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4.1.2水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4.1.3食用盐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GB 2721 的规定。4.1.4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玉米淀粉、淀粉、小麦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4.1.5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4.1.6韭菜韭菜应符合 NY/579 的规定。4.1.7菠菜菠菜应符合 NY/T 964 的规定。4.1.8青菜青菜应符合 NY/T 743 的规定。4.1.9南瓜南瓜应符合 NY/T 747 的规定。4.1.10蔬菜粉蔬菜粉应符合 NY/T 1884 的规定。4.1.11鸭蛋、鸡蛋鸭蛋、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4.1.12谷朊粉谷朊粉应符合 GB/T 21924 的规定。4.1.13碳酸钠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Q/XYH 0002S-201944.1.14碳酸钾碳酸钾应符合 GB 25588 的规定。4.1.15海藻酸钠海藻酸钠应符合 GB 1886.243 的规定。4.1.16醋酸酯淀粉醋酸酯淀粉应符合 GB 29925 的规定。4.1.17栀子黄栀子黄应符合 GB 7912 的规定。4.1.18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上,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用口尝(需用水煮熟后鉴尝)、鼻嗅及目测方法检查。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无霉味状态具有该产品特有的形状、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米粉、干面条(饼)湿米粉、湿面条(饼)、饺子皮、云吞皮、手抓饼面饼水分,%1565酸度,oT40铅(以Pb计),mg/kg0.14.4农药残留限量4.4.1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GB 2763.1 的规定。4.5食品添加剂4.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Q/XYH 0002S-20195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方法6.1理化指标6.1.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1.2酸度按 GB 5009.239 中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1.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6.2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原料接收规则所有原辅材料须经企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7.2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线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7.3抽样方法每批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 50 个最小包装,采用随机方法抽样,净含量5kg 的产品,取 5kg 样品平均分成两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净含量5kg 的产品,取 6 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7.4出厂检验每组批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对感官要求、水分、酸度、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7.5型式检验Q/XYH 0002S-20196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6判定规则7.6.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品。7.6.2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目复检一次,按复检结果判定本批产品是否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1标签、标志8.1.1本标准的预包装产品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国家质监总局(2009)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8.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8.2包装8.2.1产品内采用塑料袋包装,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塑料袋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8.2.2销售包装要求外表清洁、无变形损伤,标签内容的字迹和图形清晰整洁、端正,容器密封好、无破损。8.3运输在运输时,运输工具要保持整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运,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保护产品在运输中不受损伤。8.4贮存、保质期干米粉、干面条(饼)包装完毕后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中,保质期为不超过 12个月。湿米粉、湿面条(饼)、饺子皮、云吞皮、手抓饼面饼包装完毕后,常温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中,保质期不超过 18 小时;贮存于 05的冰箱或冷库中保质期不超过 7 天;贮存于-18冷库中,保质期不超过 30 天。所有产品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Q/XYH 0002S-20197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成品在仓库堆放时,应用塑料垫板垫起,离地不小于 10cm 高度,离墙不小于 15cm 距离堆放,堆放高度以纸箱不变形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