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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SD 0012 S-2021 咕太TM 元宝枫籽油片(压片糖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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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SD 0012 S-2021 咕太TM 元宝枫籽油片压片糖果 2021 TM 元宝枫 籽油片 压片 糖果
西安肽胜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TSD 0012S2021咕太TM元宝枫籽油片(压片糖果)2021-05-03 发布2021-06-03 实施Q/XTSD西安肽胜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6 1 0 0 0 0-1 2 6 0 3 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0 6 0 4Q/XTSD 0012S202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西安肽胜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肽胜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楼良水。本标准批准人:吴娟。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XTSD 0012S20211咕太TM元宝枫籽油片(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咕太TM元宝枫籽油片(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元宝枫籽油、蛹虫草粉、核桃肽、酸枣仁肽、小麦低聚肽、酪蛋白肽、-氨基丁酸、木糖醇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制粒、干燥、加入硬脂酸镁混匀、压片成型、包装制成的咕太TM元宝枫籽油片(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1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T 17876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Q/XTSD 0012S20212GB/T 37748元宝枫籽油QB/T 4587-氨基丁酸QB/T 5298小麦低聚肽粉YBB 00152002药品铝箔YBB 00232005聚氯乙烯/低密度聚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12号公告 关于批准-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年第9号公告 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年第16号公告 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0号公告 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元宝枫籽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年第 9 号公告或 GB/T 37748 的规定。3.1.2蛹虫草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及附录 A 的规定。3.1.3核桃肽: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3.1.4酸枣仁肽: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3.1.5酪蛋白肽: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3.1.6小麦低聚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 年第 16 号公告或 QB/T 5298 的规定。3.1.7-氨基丁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 年第 12 号公告或 QB/T 4587 的规定。3.1.8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9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10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色泽呈浅棕色或棕色或棕褐色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酸败及其他异味组织形态干燥的圆形片或异形片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10.0亚油酸/(mg/100g)100铅(以Pb计)/(mg/kg)0.5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g/kg)0.1Q/XTSD 0012S20213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099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3.7.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3.7.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或GB 17403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约 10g 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用肉眼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然后嗅其气味,尝其滋味。4.2理化指标4.2.1干燥失重:按 GB 5009.3 执行。4.2.2亚油酸:按 GB 5009.168 执行。4.2.3铅:按 GB 5009.12 执行。4.2.4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 5009.34 执行。4.3微生物限量4.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执行。4.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执行。4.4净含量:按 JJF 1070 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一组批。每批产品由本单位质量检验部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基数不得小于50kg,在每组批中随机抽取1kg样品,抽样数量不得少于6个最小包装。5.2出厂检验5.2.1每批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5.2.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和净含量。5.3型式检验5.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3.23.5 的全部项目。Q/XTSD 0012S202145.3.2一般情况下,每年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签标识6.1.1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 年第 12 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年第 9 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 年第 16 号公告及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第 10 号公告的规定,还应标明,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本产品每日食用量不超过 10g。6.1.2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并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用铝板应符合 YBB 0023 或 YBB 0015 的规定,聚酯瓶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塑料防盗瓶盖应符合 GB/T 17876 的规定,复合食品袋应符合 GB 9683 或 GB/T 28118 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6.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注意防雨、防晒、防挤压、防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堆码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及产品为限,仓库应有防鼠、防尘、防潮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XTSD 0012S20215附录A(规范性附录)蛹虫草粉的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 A.1项目要求色泽呈浅棕色或棕黄色或棕色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冲调性冲溶后呈均匀悬浮液,允许有少量沉淀物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A.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 A.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A.3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A.3的规定。表 A.3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Q/XTSD 0012S20216附录B(规范性附录)核桃肽的质量要求B.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B.1的规定。表 B.1项目要求色泽呈棕色或棕黄色或棕褐色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其他异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B.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B.2的规定。表 B.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总蛋白质(以干基计)/(g/100g)50.0肽含量(以干基计)/(g/100g)35.0B.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B.3的规定。表 B.3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0000大肠菌群/(MPN/g)0.92Q/XTSD 0012S20217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枣仁肽的质量要求C.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C.1的规定。表 C.1项目要求色泽呈淡黄色或黄色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C.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C.2的规定。表 C.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总蛋白质(以干基计)/(g/100g)70.0肽含量/(g/100g)70.0C.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C.3的规定。表 C.3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100g)90Q/XTSD 0012S20218附录D(规范性附录)酪蛋白肽的质量要求D.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D.1的规定。表 D.1项目要求色泽呈白色或淡黄色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或颗粒状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D.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D.2的规定。表 D.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蛋白质/(g/100g)85.0肽含量/(g/100g)50.0D.3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D.3的规定。表 D.3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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