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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AZC
0006
S-2019
佛手固体饮料
2019
佛手
固体
饮料
Q/XAZC西安智成天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XAZC 0006S2019佛手固体饮料2018-12-25 发布2019-01-25 实施西安智成天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XAZC 0006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西安智成天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智成天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斌。本标准批准人:袁琛。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XAZC 0006S20191佛手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佛手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佛手、干姜、砂仁、山楂、沙棘、桃仁、红糖、薄荷、麦芽、小茴香、肉桂为原料,经粉碎、配料、混合、制粒、干燥、整粒、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佛手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35885红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XAZC 0006S2019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佛手、干姜、砂仁、山楂、沙棘、桃仁、薄荷、麦芽、小茴香、肉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的规定。3.1.2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3.1.3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棕黄色至棕褐色组织形态呈均匀疏散的粉末,无结块滋味、气味味甜、微酸,气略香,无异味、无异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冲调性冲调后呈均匀的棕黄色至棕褐色浊状液,有少许沉淀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黄酮/(g/100g)0.1水分/(g/100g)7.0铅(以Pb计)/(mg/kg)1.0展青霉素/(g/kg)50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950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Q/XAZC 0006S20193表 3(续)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分别应符合 GB 2762、GB 2761、GB 2763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 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按标签上所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 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4.2理化指标4.2.1总黄酮: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2水分:按 GB 5009.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3铅: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2.4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微生物限量4.3.1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2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3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4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4.3.5霉菌:按 GB 4789.15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Q/XAZC 0006S201944.4净含量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5.2抽样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2 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500g),分别用作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微生物限量等检验以及留样备用。5.3出厂检验5.3.1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 3.23.5 项目。5.4.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6.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6.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Q/XAZC 0006S20195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采用铝箔复合膜袋包装,应符合 GB/T 10004 或 GB/T 28118 的规定,外包装用瓦楞纸板箱包装,应符合 GB/T6543 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6.2.2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6.3运输6.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重压,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运输。6.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6.4贮存产品应在清洁、避光、干燥、通风、无虫害、无鼠害的仓库贮存,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贮存。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