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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YS 0001 S-2021 水果干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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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LYS 0001 S-2021 水果干制品 2021 水果 制品
Q/YLYS晋江市有零有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YLYS 0001S2021水果干制品2021-02-05 发布2021-03-04 实施晋江市有零有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YLYS 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21 年 02 月 05 日发布。本标准由晋江市有零有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晋江市有零有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世志。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YS 0001S20211水果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果脆片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食用植物油、代可可脂、可可脂、麦芽糊精、磷脂、水果粉、白砂糖、乳粉、奶酪、植脂末、起酥油、小麦纤维粉、果肉、胶原蛋白、香兰素、赤藓糖醇、乳糖、食用氢化油、抗性糊精、胶原蛋白肽、食用葡萄糖、食用盐、食用油脂制品、发酵酸奶粉、芝士粉(奶酪粉)、冻干蜂蜜粉(蜂蜜冻干粉),经选料、前处理、化油、精磨、涂层、冷却、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水果干制品;也适用于以大包装水果脆片为原料,经分选、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水果干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T 20707 可可脂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YS 0001S20212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3787 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QB/T 2076 水果、蔬菜脆片QB/T 4791 植脂末QB/T 5028 粮谷纤维NY/T 435 绿色食品 水果、蔬菜脆片LS/T 3218 起酥油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水果脆片:应符合 GB/T 23787、QB/T 2076、NY/T 435 的要求或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3.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3.1.3代可可脂、水果粉:质量安全、使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3.1.4小麦纤维粉:应符合 QB/T 5028 或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3.1.5可可脂:应符合 GB/T 20707 的要求。3.1.6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要求。3.1.7磷脂:应符合 GB 28401 的要求。3.1.8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9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3.1.10植脂末:应符合 QB/T 4791 的要求。3.1.11奶酪:应符合 GB 5420 的要求。3.1.12起酥油:应符合 LS/T 3218 的要求。3.1.13香兰素:应符合 GB 1886.16 的要求。3.1.14果肉:应符合 GB 16325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YS 0001S202133.1.15胶原蛋白:质量安全、使用量、适用范围,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3.1.16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要求。3.1.17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要求。3.1.18食用氢化油:应符合 GB 15196 的要求。3.1.19抗性糊精:质量安全、使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3.1.20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要求。3.1.21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要求。3.1.22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23食用油脂制品:应符合 GB 15196 的要求。3.1.24发酵酸奶粉、芝士粉(奶酪粉)、冻干蜂蜜粉(蜂蜜冻干粉):质量安全、使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供货商已备案且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气味和滋味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滋味与香气,口感酥脆,无异味组织形态块状、片状、条状或该品种产品应有的形状,各种形态应基本完好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 g)5.0铅(以 Pb 计)/(mg/kg)1.0展青霉素a/(g/kg)50其他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a仅限于以苹果、山楂为原料的产品。3.4微生物限量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YS 0001S2021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采样方案按 GB 4789.1 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置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闻气味。并取少许样品品尝其滋味。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微生物检验5.3.1采样方案: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5.3.2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3.3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第二法检验。5.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YS 0001S20215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准出厂。6.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 12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留样。6.4产品检验6.4.1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水分。6.4.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含镀锡薄板容器)。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3运输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YLYS 0001S20216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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