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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MLJ
0031
S-2019
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
2019
茯苓
益智仁
固体
饮料
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MLJ Q/XMLJ 0031S2019 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 2018-11-01 发布 2019-01-20 实施 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XMLJ 003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所规定的编制规则编制。本标准由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苗老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周学松。本标准批准人:周学松。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XMLJ 0031S2019 1 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桑叶、沙棘为主要原料,经原料预处理、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 3 产品分类 根据工艺不同,产品可分为:3.1 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粉末型):以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桑叶、沙棘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混合、干燥、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3.2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颗粒型):以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桑叶、沙棘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混合、制粒、干燥、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茯苓益智仁固体饮料。4 技术要求 Q/XMLJ 0031S2019 2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茯苓、益智仁、玉竹、黄精、枸杞子、葛根、桑叶、沙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粉末型 颗粒型 色 泽 棕黄色至褐色,色泽均匀 组织状态 均匀粉末 颗粒状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冲调性 冲溶后呈棕黄色至褐色混悬溶液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粗多糖/(g/100g)1.0 水分/(%)7.0 铅(以 Pb 计)/(mg/kg)1.0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限 量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900 菌落总数/(CFU/g)5 2 1000 5000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霉菌/(CFU/g)50 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4.5 净含量 Q/XMLJ 0031S2019 3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4.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均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4.7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均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描述的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5.2 理化指标 5.2.1 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2002 年版(王光亚)中粗多糖的测定方法执行。5.2.2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 微生物限量 5.3.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3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4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5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2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500g),样品分为2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作为留样。6.3 出厂检验 Q/XMLJ 0031S2019 4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对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6.4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3.23.5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c)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6.5.2 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7 标签 标志 包装 运输与贮存 7.1 标签、标志 产品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7.2.1 产品包装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包装质量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封口严密,不得有破损。7.2.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7.3 运输 7.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贮。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