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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LW
0005
S-2021
卤素毛肚
2021
卤素
Q/XLW0005S2021兰州新陇味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LW2021-05-17 发布2021-05-17 实施卤菜兰州新陇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卤素毛肚Q/XLW0005S2021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8 保质期 4Q/XLW0005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兰州新陇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泽奇本标准于2021年05月17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XLW0005S20211卤素毛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卤素毛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魔芋素食为原料,经精选、清洗,辅以食用植物油、香辛料、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鸡精、醋、酱油卤制,再经冷却后,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卤素毛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酿造酱油GB/T 18187酿造食醋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B/T 5471方便菜肴SB/T 10371鸡精调味料Q/LYH 0001S-2019魔芋素食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XLW0005S20212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魔芋素食:应符合Q/LYH 0001S-2019的规定。3.1.2 辅料3.1.2.1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3.1.2.2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3.1.2.3 味精: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3.1.2.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3.1.2.5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3.1.2.6 鸡精: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3.1.2.7 酱油: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3.1.2.8 醋:应符合GB/T 18187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本品特有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取适量样品于洁净的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口感纯正,咸淡适口,无异味。状态呈该产品固有的形态,外观完整,大小均匀一致。无正常视力下可见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85GB 5009.3氯化物(以 Cl-计),%10GB 5009.4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GB 5009.1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Q/XLW0005S20213表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1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5110100GB 4789.3(第二法)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第二法)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随机抽取15袋,10袋用于检验,5袋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含量、氯化物、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Q/XLW0005S20214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 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采用冷藏车或者其他保温设施的车辆和工具。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在48冷柜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贮存、销售过程中应在48冷柜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冷藏6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