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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SY
0001
S-2021
微之星牌超细破壁灵芝孢子粉
2021
星牌超细破壁
灵芝
孢子
Q/XSY西 安新 生 源 生 物 工 程有 限公 司 企 业标 准Q/XSY 0001S2021微之星牌超细破壁灵芝孢子粉2021-09-22 发布2021-10-22 实施西安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布Q/6 1 0 0 0 0-1 3 1 1 9 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1 0 2 8Q/XSY 0001S2021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文件由西安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西安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扬。本文件批准人:张扬。本文件系首次发布。Q/XSY 0001S20212微之星牌超细破壁灵芝孢子粉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微之星牌超细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赤灵芝孢子粉为原料,经筛检、超细粉碎、破壁、灭菌、塑封、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具有免疫调节保健功能的微之星牌超细破壁灵芝孢子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NY/T 1677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率的测定GH/T 1133灵芝破壁孢子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三法(光散射法)湿法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版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监发(1996)第38号食药总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Q/XSY 0001S20213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原料: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3.1.2辅料: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内容物呈棕色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无异臭组织状态均匀粉末状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标志性成分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标志性成分指标项目指标粗多糖(以葡聚糖计)/(%)1.03.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0.0灰分/(g/100g)3.0铅(以Pb计)/(mg/kg)1.5总砷(以As计)/(mg/kg)1.0破壁率/(%)80.0粒度(d50)/um10.0蛋白质/(%)8.0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Q/XSY 0001S20214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20000大肠菌群/(MPN/100g)90霉菌/(CFU/g)25酵母/(CFU/g)25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3.6污染物限量应符合2762的规定。3.7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3.8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3.9食品添加剂3.9.1食品添加剂允许添加的食品名称和最大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10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11保健功能免疫调节。3.12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7405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检验取本品适量,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目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鼻嗅其气味,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4.2标志性成分指标检验粗多糖: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4.3理化指标检验4.3.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Q/XSY 0001S202154.3.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3.5破壁率:按 NY/T 1677 规定的方法测定。4.3.6粒度: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三法(光散射法)湿法规定的方法测定。4.3.7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测定。4.4微生物限量检验4.4.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4.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4.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MPN 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4.4.4霉菌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4.4.5致病菌:按 GB 4789.10 或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包装完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每次检测抽样不得少于10个最小包装产品,一份用于检验,一份贮存备查。5.3出厂检验5.3.1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文件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粗多糖、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技术要求中所有项目。5.4.2型式检验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a)原料产地、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Q/XSY 0001S202165.5判定规则产品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文件要求判为合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自同一批产品中,随机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判为产品合格。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为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6.1.1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16740、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和食药总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 年第 23 号)的规定。6.1.2外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1.3适宜人群:免疫力低下者。6.1.4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花粉过敏者。6.1.5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 2-3 次,每次 1 袋,温水送服。6.1.6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6.2包装6.2.1产品规格为:1g/袋。6.2.2塑料袋应符合 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规定。6.2.3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2.4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6.3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XSY 0001S20217附录A(规范性附录)功效成分指标的检测方法A.1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中规定的方法测定。Q/XSY 0001S20218附录B(规范性附录)原料的质量要求B.1赤灵芝孢子粉应符合供 GH/T 1133 的规定。Q/XSY 0001S20219附录C(规范性附录)辅料要求C.1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