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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GFS 0001 S-2019 淀粉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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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GFS 0001 S-2019 淀粉制品 2019 淀粉 制品
Q/XGFS厦 门 谷 丰 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XGFS 0001S-2019淀粉制品2019-12-05 发布2019-12-10 实施厦门谷丰盛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XGFS 0001S-2019I前言本公司生产的淀粉制品因尚无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特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厦门谷丰盛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厦门谷丰盛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文中、黄培钦。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GFS 0001S-20191淀粉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制品的产品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淀粉或玉米淀粉(或二者混合物)为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脱氢乙酸钠,经混合、加水搅拌、挤压熟制、成型、老化、泡水、热烫(7080)、沥干、包装或真空包装(或经混合、加水搅拌、铺浆、蒸煮、涂油、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达到一定熟化度的非即食淀粉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3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3.1湿粉条:以小麦淀粉、玉米淀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脱氢乙酸钠,经混合、加水搅拌、挤压熟制、成型、老化、泡水、热烫(7080)、沥干、包装或真空包装等工艺制成,达到一定熟化度的非即食湿态粉条。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GFS 0001S-201923.2粿条:以小麦淀粉、玉米淀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脱氢乙酸钠,经混合、加水搅拌、铺浆、蒸煮、涂油、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达到一定熟化度的非即食粿条。3.3凉皮:以小麦淀粉或玉米淀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脱氢乙酸钠,经混合、加水搅拌、铺浆、蒸煮、涂油、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达到一定熟化度的非即食凉皮。4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4.1.2小麦淀粉:应符合 GB/T 8883 的规定。4.1.3脱氢乙酸钠:应符合 GB 25547 的规定。4.1.4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4.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湿粉条粿条凉皮色泽具有相应品种固有色泽,光洁有透明感、无斑点。滋气味具有相应品种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质地湿软,丝条粗细基本均匀,基本无并丝、无结疤、有韧性、不黏糊。呈片状或条状,宽度、厚薄基本均匀,无粉粒、有韧性、不黏糊。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75.0淀粉/(g/100g)20.0铅(Pb)/(mg/kg)0.2总砷(以As计)/(mg/kg)0.5黄曲霉毒素B1/(g/kg)5.04.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食品添加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GFS 0001S-201934.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脱氢乙酸钠(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1.0g/kg。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指标6.1.1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将样品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光线充足柔和的环境中用目测法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6.1.2滋气味:将样品用沸水煮熟后,嗅其气味,品其滋味。6.2理化指标6.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2.2淀粉:按 GB 5009.9 规定的方法测定。6.2.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6.2.4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2.5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6.3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的产品为一批。7.2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4kg,将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净含量抽样按JJF 1070规定执行。7.3检验分类7.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GFS 0001S-201947.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生产工艺有变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更换设备或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对留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产品的预包装标签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包装产品应选用符合GB 4806.7要求的食品包装袋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应要求的包装物包装。包装均应清洁、紧密、牢固,封口均无破损、无污染。用于外包装的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8.3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装卸时应注意轻装、轻卸,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应与有害有毒物品混运。8.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中,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存。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未开封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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