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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XTA
0004
S-2021
酸枣仁-氨基丁酸压片糖果
2021
酸枣仁
氨基
丁酸
压片
糖果
江 苏 天 安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WXTA 0004S-2021 酸枣仁-氨基丁酸压片糖果 2021-09-27 发布 2021-11-02 实施 江苏天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 布 Q/WXTA J S Q B备案编号:3 2 2 5 3 4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1 1-0 1Q/WXTA 0004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0.4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的铅(以Pb计)0.5mg/kg的规定。本标准由江苏天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金荣。本标准于 2021 年 9 月首次发布。J S Q BQ/WXTA 0004S-2021 1 酸枣仁-氨基丁酸压片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酸枣仁-氨基丁酸压片糖果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麦芽糊精、山梨糖醇、酸枣仁、-氨基丁酸为主要原料,配以或不配以滨海白首乌、益智仁水提取物速溶粉,添加硬脂酸镁、复配被膜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二氧化钛、聚乙二醇、聚乙烯醇、胭脂红铝色淀),经配料、混合、压片、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酸枣仁-氨基丁酸压片糖果(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DB32/T 2032 地理标志产品 滨海白首乌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批准-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 ST-)、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 第 12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滨海白首乌”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427 号)3 要求及试验方法 J S Q BQ/WXTA 0004S-2021 2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2 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3.1.3 酸枣仁:性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4 -氨基丁酸:应符合关于批准-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 ST-)、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 第 12 号)的规定。3.1.5 滨海白首乌: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滨海白首乌”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427 号)的规定,并应符合 DB32/T 2032 的规定。3.1.6 益智仁水提取物速溶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7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8 复配被膜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二氧化钛、聚乙二醇、聚乙烯醇、胭脂红铝色淀):应符合GB 26687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及试验方法 项 目 要 求 试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 组织形态 片状、片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坚实、包衣较完整 气味及滋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嗅,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干燥失重,g/100g 5.0 SB/T 10347 中附录 A 或 GB 5009.3 第二法 铅(以 Pb 计),mg/kg 0.4 GB 5009.12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3.4 微生物限量及试验方法 微生物限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及试验方法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J S Q BQ/WXTA 0004S-2021 3 表 3 微生物限量及试验方法(续)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3.6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 出厂检验 4.2.1 每批产品须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4.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4.3 型式检验 4.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 3.23.5 规定的全部项目。4.3.2 一般情况下,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需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来源、更换关键工艺设备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本批次出厂检验结果与以往批次有较大差异时。4.4 组批与抽样 4.4.1 同一天、同一条生产线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4.4.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200g(不少于 6 个最小销售包装单位,用于净含量允差检验的样本另计)。4.4.3 型式检验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400g(不少于12个最小销售包装单位,用于净含量允差检验的样本另计)。4.5 判定规则 4.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判为合格。4.5.2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合格;复检仍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4.5.3 产品经检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直接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J S Q BQ/WXTA 0004S-2021 4 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5.1 标志、标签 5.1.1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按有关国家公告要求相应标明不适宜人群和(或)食用限量。5.1.2 运输包装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应整洁、无破损。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5.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室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混贮。6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贮运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为36个月。J S Q BQ/WXTA 0004S-2021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益智仁水提取物速溶粉的质量标准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益智仁水提取物速溶粉的质量要求。本附录适用于以益智仁为主要原料,经水提取、浓缩、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干燥、包装而成的益智仁水提取物速溶粉。A.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 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状态 呈疏松细颗粒状或粉末状,无结块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水分,g/100g 7.0 铅(以Pb计),mg/kg 0.9 菌落总数,CFU/g n=5;c=2;m=103;M=5104 大肠菌群,CFU/g n=5;c=2;m=10;M=102 霉菌,CFU/g 50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