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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Y 0001 S-2021 牛肉高汤(液态调味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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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Y 0001 S-2021 牛肉高汤液态调味品 2021 牛肉 高汤 液态 调味品
Q/XY0001S-2021Q/XY甘 肃 鑫 益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牛肉高汤(液态调味品)2021-11-17 实施2021-11-17 发布甘甘肃肃鑫鑫益益实实业业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Q/XY0001S-2021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5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56 检验规则 5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8 保质期 6Q/XY0001S-2021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鑫益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陵平 高红东 王发亮本标准于2021年11月17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XY0001S-20211牛肉高汤(液态调味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牛肉高汤(液态调味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牛肉为主要原料,辅以禽肉、食用盐、香辛料、红曲红、白砂糖、酵母抽提物、味精、鸡精调味料、菇精调味料、芝麻、芹菜、泡椒、大豆、花生、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辣椒红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食品用香精,按不同配料和比例调配,经烹煮、过滤、灌装、杀菌、冷却、分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不同风味的牛肉高汤(液态调味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352大豆GB/T 1532花生GB 1886.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Q/XY0001S-20212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1761芝麻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8鲜、冻分割牛肉GB/T 23530酵母抽提物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SB/T 10371鸡精调味料SB/T 10484菇精调味料NY/T 580芹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牛肉:应符合 GB/T 17238 的规定。3.1.2 辅料3.1.2.1 禽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3.1.2.2 食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2.3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2729.1、GB/T 15691 的规定。3.1.2.4 红曲红:应符合的规定。3.1.2.5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2.6 酵母抽提物:应符合的规定。3.1.2.7 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2.8 鸡精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3.1.2.9 菇精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484 的规定。3.1.2.10 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3.1.2.11 芹菜:应符合 NY/T 580的规定。3.1.2.12 泡椒:应符合 GB 2714 的规定。3.1.2.13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3.1.2.14 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规定。3.1.2.15 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规定3.1.2.16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2.17 辣椒红:应符合 GB 1886.34 的规定。3.1.2.18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Q/XY0001S-202133.1.2.19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形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0H),mg/g3.0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氯化物(以 Cl-计),%25GB 5009.44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L1.0GB 5009.28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 As 计),mg/0.5GB 5009.11铅(以 Pb 计),mg/0.8GB 5009.1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致病菌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2CFU/g104CFU/gGB 4789.10 第二法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a样品的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Q/XY0001S-20214应符合GB 14881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0个包装,6个包装用于检验,4个包装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酸价、过氧化值,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9683、GB 4806.5、GB 4806.7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Q/XY0001S-20215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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