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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WHX 0005 S-2019 牛肉酱罐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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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WHX 0005 S-2019 牛肉酱罐头 2019 牛肉 罐头
2 代 2 代代 DAI 代代五 厦 门 味 华 香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XWHX 0005S2019 牛肉酱罐头 2019-11-07 发布 2019-11-08 实施 厦门味华香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Q/XWHX Q/XWHX 0005S2019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本标准中的特性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而制定;理化指标根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加以规定,微生物指标根据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加以规定。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由厦门味华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厦门味华香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由厦门味华香食品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国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WHX 0005S2019 1 牛肉酱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牛肉酱罐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及召回。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牛肉、调味酱、食用油、冰糖、蚝油、孜然粉和辣椒粉等为原料,经预处理、配料、预煮、装罐、密封、杀菌而制成的牛肉酱罐头。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 GB 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T 14251 镀锡薄钢板圆形罐头容器技术条件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1999 蚝油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2466 镀锡(铬)薄钢板圆形全开式易拉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WHX 0005S2019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15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鲜(冻)牛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3.1.2 调味酱:应符合供应商企业标准 的规定;3.1.3 食用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4 冰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5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6 蚝油:应符合 GB/T 21999 的规定;3.1.7 孜然粉、辣椒粉:应符合供应商企业标准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容器 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金属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塑料袋外表完好,无胀袋 GB/T 10786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状态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形态和组织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锡(Sn)a,(mg/kg)250 GB 5009.16 总砷,mg/kg 0.5 GB 5009.11 铅(Pb),mg/kg 0.5 GB 5009.12 总汞(以 Hg 计),mg/kg 0.05 GB 5009.17 锌(Zn),mg/kg 100 GB 5009.14 镉(Cd),mg/kg 0.1 GB 5009.15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WHX 0005S2019 3 铬(Cr),mg/kg 1.0 GB 5009.123 a 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检验方法:GB 4789.26。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950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工艺条件相同的,同一生产线上,同一班组或同一天生产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次。5.2 抽样方法 在成品仓库中随机抽取样品,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随机抽取 11 个最小包装;6 份检验,5 份备查。抽样人员应填写抽样单,包括抽样日期、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抽样量等有关内容。5.3 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 出厂检验 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固形物、净含量和微生物指标为每批必检项目。5.3.2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正式生产后,原料产地变化或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e)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f)对质量有争议时,需要仲裁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WHX 0005S2019 4 5.4 判定规则 5.4.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抽取双倍样品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复检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 产品的预包装标签标注应清晰、牢固,其内容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2 标志 产品的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3 包装 金属罐:应符合 GB/T 14251、GB/T 17590、QB/T 2466 及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的要求。塑料复合膜、袋:应符合 GB/T 10004 及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的要求。玻璃瓶:应符合 QB/T 4594 及国家相关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的要求。6.4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6.5 贮存 产品应贮存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纸箱码垛应离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的物品一起贮存。7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且包装完好下,金属罐及玻璃瓶包装产品保质期为 3 年,铝箔袋包装产品为 18 个月,蒸煮袋包装产品为 12 个月。8 召回 应符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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