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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DY
0001
S-2021
富硒蔬菜水果压片糖果
2021
蔬菜水果
压片
糖果
Q/SYDY陕西安康燚甸园聚硒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DY 0001S2021富硒蔬菜水果压片糖果2021-03-01发布2021-04-01实施陕西安康燚甸园聚硒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布Q/6 1 0 0 0 0-1 2 3 5 4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0 3 2 3Q/SYDY 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20的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陕西安康燚甸园聚硒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陕西安康燚甸园聚硒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起草。本文件起草人:陈彦华。本文件批准人:周大均。本文件属首次发布。Q/SYDY 0001S20211富硒蔬菜水果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富硒蔬菜水果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选用富硒蔬菜粉(堇叶碎米荠粉、油菜粉、荠菜粉、菠菜粉、甘蓝粉、西兰花粉、西红柿粉、白萝卜粉、胡萝卜粉)、水果粉(苹果粉、葡萄粉、草莓粉、橙子粉、樱桃粉)、山梨糖醇、三氯蔗糖、硬脂酸镁、食品用香精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制粒、干燥、压片成型、包装制成的富硒蔬菜水果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T 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Q/SYDY 0001S2021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堇叶碎米荠粉:应符合国家卫健委终止审查的新食品原料目录和 GB/T 29602 的规定。3.1.2油菜粉、荠菜粉、菠菜粉、甘蓝粉、西兰花粉、西红柿粉、白萝卜粉、胡萝卜粉、苹果粉、葡萄粉、草莓粉、橙子粉、樱桃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3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3.1.4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5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6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 泽呈本品固有色泽滋味、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状 态呈干燥的圆形片或异形片,表面色泽均匀,片型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10.0硒,mg/100g820铅(以Pb计),mg/kg0.5三氯蔗糖,g/kg1.5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99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2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净含量允差Q/SYDY 0001S20213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7403的规定。3.8.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3.8.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3.8.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8.3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4.2理化指标4.2.1干燥失重:按 SB/T 10347 附录 A 执行。4.2.2硒:按 GB 5009.93 执行。4.2.3铅:按 GB 5009.12 执行。4.2.4三氯蔗糖:按 GB 22255 执行。4.3 微生物限量4.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执行。4.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执行。4.4 净含量允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个包装,抽样数量为 12 个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用于复查。5.3检验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Q/SYDY 0001S20214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5.3.2型式检验5.3.2.1检验项目为本文件 3.23.5 的全部项目。5.3.2.2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新产品投产前;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c)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5.4.2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3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且不得复验。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并符合 GB 4806.1、GB 4806.7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规定。6.2.2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2.3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6.3运输6.3.1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6.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6.4贮存6.4.1产品应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堆码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及产品为限,仓储应有防鼠、防尘、防潮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6.4.2产品在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