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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YY
0004
S-2019
淇茶
2019
Q/XYY西 安 杨 健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XYY 0004S2019淇茶2019-03-22 发布2019-04-22 实施西安杨健药业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0 0 9 5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42 2Q/XYY 0004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西安杨健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杨健药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琳清、王妮。本标准批准人:杨国清。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XYY 0004S20191淇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淇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余甘子、银杏叶、绞股蓝、决明子、山楂、冰糖为原料,经净选、提取浓缩、粉碎等工艺制成的具有调节血脂保健功能的淇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T 25436热封型茶叶滤纸QB/T 1173单晶体冰糖QB/T 2250单面白板纸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00182002聚酯/低密度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监发(1996)第38号)Q/XYY 0004S20192食药总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呈褐色性状呈均匀固体颗粒状滋味、气味具有本品固有香气,茶汤味酸、微甜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功效成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功效成分项目指标总黄酮(以芦丁计),mg/100g2913.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7.0灰分,%20.0铅(以 Pb 计),mg/kg2.0总砷(以 As 计),mg/kg1.0总汞(以 Hg 计),mg/kg0.3六六六,mg/kg0.2滴滴涕,mg/kg0.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XYY 0004S20193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g0.92霉菌和酵母,CFU/g50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沙门氏菌0/25g3.6净含量允许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保健功能本品具有调节血脂的保健功能。3.8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8.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8.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9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4.2功效成分总黄酮:按附录 A 中 A.1 规定的方法测定。4.3理化指标4.3.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3.2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3.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3.5总汞: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4.3.6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Q/XYY 0004S201944.4微生物限量4.4.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4.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4.4.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4.4霉菌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4.4.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4.4.6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5净含量允许负偏差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在成品库按批抽样,抽样单位以盒计。每批产品按 3/1000 随机抽样,但每批不应少于 600g,其中100g 用于理化检验,250g 用于有害金属及微生物限量检验,250g 作为留样。5.3出厂检验5.3.1产品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灰分、总黄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允许负偏差。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 3.23.6 全部项目。5.4.2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Q/XYY 0004S20195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6.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16740 及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食药总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 年第 23 号)的规定。6.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1.3适宜人群:血脂偏高者。6.1.4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6.1.5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 3 次,每次 1 袋;用开水冲饮。6.1.6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6.2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产品内包装采用热封型茶叶滤纸包装,应符合 GB/T 25436 的规定,采用聚酯/低密度聚乙烯药用复合膜、袋包装,应符合 YBB00182002 的规定,产品规格为 3g/袋。产品中包装用单面白板纸纸盒包装,应符合 QB/T2250 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3运输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压挤。运输工具应洁净、无毒、无异味,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不得雨淋或曝晒。6.4贮存产品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露天堆放,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 厘米以上,离墙 20 厘米以上,堆码高度不得高于 8 个外包装箱的高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成品入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Q/XYY 0004S20196附录A(规范性附录)功效成分的检测方法A.1总黄酮的测定方法按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 年版)“保健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Q/XYY 0004S20197附录B(规范性附录)原料的质量要求B.1余甘子、银杏叶、决明子、山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的规定。B.2冰糖:应符合QB/T 1173 的规定。B.3绞股蓝的质量要求B.3.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B.1 的规定。表 B.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青绿色,色泽基本一致,冲泡后汤汁色为黄绿色性状叶、杆状滋、气味具有绞股蓝特有香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B.3.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B.2 的规定。表 B.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0.0水浸出物,%20.0铅(以 Pb 计),mg/kg2.0总砷(以 As 计),mg/kg1.0总汞(以 Hg 计),mg/kg0.3AA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