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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YSP
0001
S-2019
米线
2019
2019-08-05 发布2019-08-10 实施Q/XYSP河北雪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YSP 0001S-2019米线河河北北雪雪云云食食品品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06.02备 案 号:132067S-2019备案日期:2019年10月11日 有效日期:2024年10月10日 Q/XYSP 0001S-20191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国家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DBS 41/008-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粉、米线、DBS 45/050-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类米粉。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河北雪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雪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盼玲。本标准于2019年08月10日由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盼玲李盼玲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19年08月05日首次发布。Q/XYSP 0001S-20192米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米线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4大米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度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9683复合食品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66号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Q/XYSP 0001S-20193根据原料类别不同,产品分为原味米线和调味米线。3.1原味米线以大米为原料,经清洗、磨粉,添加食用盐,加水调粉、挤压熟化并成型、老化、干燥或不干燥、经包装制成预包装计量销售(或定量销售)的熟制、经煮食的干制或湿制的条状米线产品。3.2调味米线以大米为原料,经清洗、磨粉,添加玉米淀粉(添加量15%),添加食用盐,加水调粉、挤压熟化并成型、老化、干燥或不干燥、经包装制成预包装计量销售(或定量销售)的熟制、经煮食的干制或湿制的条状米线产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大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其中碎米和不完善粒项目不作要求)。4.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GB/T 5461 的规定。4.1.4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白色、米白色,色泽光亮,均匀一致取适量试样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检验有无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组织状态呈圆条状,实心、粗细均匀、无明显并条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烹调性煮熟后口感柔韧滑爽、不粘牙、无牙碜和硬芯,煮后不混汤湿制品:取适量试样于沸水中煮制 35min,品其口感:干制品:取适量试样于沸水中煮制 510min,品其口感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Q/XYSP 0001S-20194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制品湿制品水分/(g/100g)13.033.0GB 5009.3酸度/(?T)1.5GB 5009.239铅(以 Pb 计)/(mg/kg)0.16GB 5009.12注: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522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菌落总数52105106GB 4789.2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4.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计量销售产品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令第66号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由同一批投料、相同工艺条件,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方法和数量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包装完好的产品,总量不少于2kg,将样品分为两份,一份用于产品检验,一份留样备查。微生物项目的抽样和处理按GB 4789.1规定执行。6.3出厂检验Q/XYSP 0001S-201956.3.1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酸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3.2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出厂。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 4.24.5 规定的全部项目。6.4.2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更改水源、设备或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产品经检验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品;6.5.2出厂检验、型式检验除微生物指标外,若有不合格项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7.1标识7.1.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相关规定的要求。7.1.2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7.2包装7.2.1预包装产品的包材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其他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7.2.2外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外包装应严密、无破损。7.3贮存干制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内,湿制品应 010贮存。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混放。产品堆放应放置垫板,与地面距离不低于 10cm,距墙面 15cm,按不同批次产品分别堆码,堆码整齐。7.4运输干制品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污染、避免日晒、雨淋及受潮。运输工具应洁净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易挥发的物品混装运输。湿制品应010运输。Q/XYSP 0001S-201967.5保质期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干制品保质期为12个月;湿制品保质期6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