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备案号:QB64/0011S-2019宁夏西香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XJSQ/XXJS0001S-2019复合调味酱2019-01-15发布2019-01-15实施宁夏西香记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XXJS0001S—2019-1-前言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代替Q/XXJS0001S-2017《调味酱》。本标准将标准名称《调味酱》修改为《复合调味酱》。本标准修改了产品保质期。本标准由宁夏西香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西香记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希元。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XXJS0001S—2019-2-复合调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酱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酱、豆瓣、鸡精、鸡精调味料、食用植物油、蒜蓉辣酱、芝麻酱、花生酱、饮用水、香辛料等为主要原料,经炒制、搅拌混合后制成的具有鲜味的复合调味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B/T10371鸡精调味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Q/XXJS0001S—2019-3-3.1原料要求3.1.1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要求;3.1.2酿造酱应符合GB2718要求;3.1.3食用盐应符合GB5461要求;3.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要求;3.1.5鸡精调味料应符合SB/T10371要求。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相应产品的色泽,色泽正常滋味气味具相应产品的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65.0食用盐(以NaCl计),%≤30.0总酸(以乳酸计),g/100g≤2.0砷(以As计),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