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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YMX
0005
S-2021
天水呱呱
2021
天水
呱呱
Q/TYMX0005S2021天水盈麦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TYMX天水盈麦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天水盈麦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1-01-04 发布2021-01-04 实施天水呱呱Q/TYMX0005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食品添加剂 2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 保质期 4Q/TYMX0005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天水盈麦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红本标准于2021年01月04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TYMX0005S20211天水呱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天水呱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豌豆、扁豆淀粉为原料,经挑选、脱皮、筛选、浸泡、磨浆、过滤、打浆(添加或不添加酱油)、熟化、冷却、撕块、真空包装而成的即食天水呱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0豌豆GB/T 10458荞麦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186酿造酱油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 荞麦:应符合GB/T 10458的规定。3.1.1.2 豌豆:应符合GB/T 10460的规定。3.1.1.3 扁豆淀粉: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Q/TYMX0005S202123.1.2 辅料:3.1.2.1酱油: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灰褐色或白色。将样品倒在洁净的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泽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荞麦、豌豆和扁豆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酸味、霉味、豆腥味及其他异味。组织形态固体,呈不规则型,无霉变。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80GB 5009.3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15GB 5009.12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25g500-GB 4789.4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Q/TYMX0005S20213应符合GB 14881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盒(袋),15盒(袋)用于检验,5盒(袋)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酸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4806.7及食品卫生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Q/TYMX0005S20214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