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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Q
0001
S-2019
魔芋制品
2019
魔芋
制品
s6肌很品安全小X26备案号P备案专用章Q/XQ重庆市新权豆制品厂一分厂企业标准Q/XQ0001s-2019魔芋制品2019-04-26发布2019-05-06实施重庆市新权豆制品分厂发布032709Q/XQ0001S-2019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重庆市新权豆制品厂一分厂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新权豆制品厂一分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谈成芬本标准批准人:黄新权本标准于2019年04月26日首次发布。本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案3.3理化指标QXQ0001S-2019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8GB5009.123.4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及相关公告的规定。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和公告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3.7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同一批。用4.2抽样产品出厂前,由公司质检部门逐批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不少于4个最小包装)。将样品分为2份,1份供检验用,1份供复检备用。型式检验加倍抽样。4.3检验分类4.3.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3.2、3.3、3.6规定的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c)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Q/XQ0001S-20194.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备用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5.1标志、标签应符合GB/T191、GB28050和GB7718的规定。5.2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5.3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