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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NST 0001 S-2021 冷冻玉米、玉米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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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NST 0001 S-2021 冷冻玉米、玉米粒 2021 冷冻 玉米
东 海 县 土 农 生 态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TNST 0001S-2021 冷冻玉米、玉米粒 2021-05-23 发布 2021-06-24 实施 东海县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发 布 Q/TNST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49 1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6-2 3 Q/TNST 0001S2021 I 前 言 本文件的编写格式及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依据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文件贯彻执行了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本文件中冷冻玉米、玉米粒的指标总砷(以 As 计)指标0.4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谷物(稻谷除外)”总砷(以 As 计)指标0.5mg/kg 的限值要求。本文件由东海县土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芳。本文件于 2021 年 05 月首次发布。J S Q B Q/TNST 0001S2021 1 冷冻玉米、玉米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冷冻玉米、玉米粒的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新鲜玉米为原料,经剥离苞叶、筛选、去芯或不去芯、清洗、包装、冷冻加工制成的冷冻玉米、玉米粒(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3 玉米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命名 J S Q B Q/TNST 0001S2021 2 产品根据所用的工艺命名。如原料为去芯工艺则命名为“冷冻玉米粒”;原料为不去芯工艺则命名为“冷冻玉米”。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2 玉米: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5.2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目视、鼻嗅、口尝。形态 同一品种规格粗细、大小基本均匀 气味 解冻后,具有原料应有的风味,无异味 冻结 无结块、冻裂,无明显脱水现象。表面无较多冰屑 杂质 非植物性杂质不得检出,植物性杂质不大于 1g/kg 5.3 污染物限量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污染物限量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污染物限量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总砷(以 As 计)/(mg/kg)0.4 GB 5009.11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5.4 真菌毒素限量 产品的真菌毒素限量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真菌毒素限量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黄曲霉毒素 B1/(g/kg)20 GB 5009.22 脱氧雪腐镰刀烯醇/(g/kg)1000 GB 5009.111 玉米赤霉烯酮/(g/kg)60 GB 5009.209 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J S Q B Q/TNST 0001S2021 3 5.5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6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试验方法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经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c)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岀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岀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 5.2、5.3、5.4、5.5、5.6 的全部要求。6.4 组批与抽样 6.4.1 以同一天同一批同一品种原料生产的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4.2 岀厂检验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500g(不少于 4 个最小包装单位,净含量检验样本另计)。6.4.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岀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kg(不少于 8 个最小包装单位,净含量检验样本另计)。6.5 判定规则 6.5.1 产品经检验,检验项目的指标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次产品为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J S Q B Q/TNST 0001S2021 4 验结论为“合格”。6.5.2 检验项目的指标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或用备检样本复检不合格项,复检如符合标准规定,判该批次产品为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合格”;复检如仍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有:产品名称、重量及数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有关包装储运图示标志。7.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外包装材料采用纸箱。7.3 运输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车厢内温度必须保持在-18C 以下,温 度波动控制在 2以内。不得同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温度保持在-182 的冷库中,避免日晒、雨淋、重压。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8 保质期 自产品生产之日起,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冷冻玉米、玉米粒的保质期为 12 个月。J S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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