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冉浩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VBAV0003S-2021代替Q/VBAV0003S-2017冷榨椰子油2021-01-30发布2021-02-01实施上海冉浩实业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参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的指标参照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进行编写。自实施之日起,本标准代替Q/VBAV0003S-2017。本标准与Q/VBAV0003S-201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要求。本标准由上海冉浩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冉浩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加龙。本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如下:——Q/VBAV0003S-2017SHQBQ/VBAV0003S-2021冷榨椰子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冷榨椰子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椰肉为原料,经去壳、脱水、低温物理压榨(30℃以下机械压榨)、灌装等工艺加工的成品冷榨椰子油,再经分装成小包装的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冷榨椰子油(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冷榨椰子油是指以椰肉为原料,经去壳、脱水、低温物理压榨(30℃以下机械压榨)、灌装等工艺加工的成品冷榨椰子油,再重新分装成小包装的直接供人类食用的冷榨椰子油。4指标要求4.1原料要求4.1.1食用植物油料应符合GB19641的规定。4.1.2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GB2716的规定。4.3理化指标应符合GB2716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KOH)/(mg/g)≤2GB5009.229过氧化值(g/100g)≤0.20GB5009.2274.4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4.5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6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SHQBQ/VBAV0003S-20214.7食品添加剂4.7.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8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4.9其他冷榨椰子油中不得掺有其他油脂。4.10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8955及GB14881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