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WTBN 0001 S-2021 蔗汁酒.pdf
下载文档

ID:2688729

大小:261.56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WTBN 0001 S-2021 蔗汁酒 2021
Q/WTBN 松溪县万通百年蔗蔬菜专业合作社企业标准 Q/WTBN 0001S2021 蔗汁酒 2021-06-16 发布 2021-07-18松溪县万通百年蔗蔬菜专业合作社 发 布Q/WTBN 0001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 GB/T 1.1 的规定编写。本标准安全指标依据 GB 2757、GB 2762 制定,其中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要求。本标准由松溪县万通百年蔗蔬菜专业合作社提出。本标准由松溪县万通百年蔗蔬菜专业合作社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金龙、张娟娟、吴庆有、王进胜。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WTBN 0001S2021 1 蔗汁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蔗汁酒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为主要原料,经清洗、榨汁、高温杀菌、过滤,加入炒糯米、酒曲发酵,蒸馏、贮酒、勾兑、灌装而制成的蔗汁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T 5009.48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 产品分类 按产品酒精度分为高度酒(酒精度41%vol60%vol)和低度酒18%vol40%vol)。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甘蔗:应无虫蛀、霉变、无污染、且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2 糯米: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WTBN 0001S2021 2 4.1.3 酒曲:应符合供应商备案有效企业标准的规定。4.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 香气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香气,香气自然 滋味 醇和,余味悠长 风格 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高度酒 低度酒 固形物/(g/L)0.40 酒精度a/(%vol)4160 1841 总酸(以乙酸计)/(g/L)0.25 0.1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40 0.20 甲醇b/(g/L)2.0 氰化物b(以HCN计)/(mg/L)8.0 铅(以Pb计)/(mg/kg)0.5 a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偏差1%vol。b按100%酒精度折算。4.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的要求。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WTBN 0001S2021 3 按 GB/T 1034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 5.2.1 固形物、总酸、总酯 按 GB/T 1034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酒精度 按GB 5009.225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氰化物 按GB 5009.36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甲醇 按 GB/T 5009.48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且工艺条件、生产线、品种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批次。6.2 抽样 抽取同一生产批产品,抽样基数不少 20 瓶。净含量500ml,抽取 8 瓶,净含量500ml,抽取 6瓶,总量不少于 3000ml。将抽取的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6.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上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WTBN 0001S2021 4 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4.2 检验结果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7.1.1 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2757、GB 7718、GB/T 10346、GB 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的规定。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洁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7.4 贮存 7.4.1 产品不得与地面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7.4.2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中,贮存时应离墙离地,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