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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YHT
0001
S-2019
扶芳牌扶芳茶
2019
Q/TYHT 福建省武夷山市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YHT 0001S2019 代替 Q/TYHT 0001S2016 扶芳牌扶芳茶 2019-03-10 发布 2019-03-10 实施 福建省武夷山市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Q/TYHT 0001S2019 I 前 言 扶芳牌扶芳茶由广西天一鸿泰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建省武夷山市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扶芳牌扶芳茶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组织生产和交验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参照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并结合本公司产品实际的特点而制定。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年份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组织编写。本标准代替Q/TYHT 0001S2016 本标准由福建省武夷山市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武夷山市共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建华。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TYHT 0001S2019 1 扶芳牌扶芳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扶芳牌扶芳茶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茶、山楂、荷叶、橘皮、何首乌、决明子、茯苓、积雪草为原料,把绿茶、山楂、荷叶、橘皮分别加工成粉末,与把何首乌、决明子、茯苓、积雪草煎煮提取、过滤、浓缩、干燥、粉碎、过筛得到的粉末混合,经干燥、整粒、消毒、用滤袋包装而制得的具有调节血脂、减肥保健功能的扶芳牌扶芳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TYHT 0001S2019 2 GB/T 14456.1 绿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绿茶 应符合 GB/T 14456.1的规定。3.1.2 山楂、荷叶、橘皮、积雪草、决明子、何首乌、茯苓 应干燥、无虫蛀、无霉变,其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对应项目的规定。3.1.3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3.1.4 滤袋 滤纸应清洁、无毒、无异味,不影响袋泡代用茶品质。滤纸应符合GB/T 25436、GB/T 28121的规定。3.1.5 提线 提线和封口应使用清洁、无毒、不污染袋泡代用茶的材料。提线应为不含荧光物质的原白棉线,严禁漂白。提线应固定,不脱落,不断裂。3.1.6 吊牌用纸 应符合GB 11680的规定,其上的印刷油墨应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3.1.7 胶粘剂 固定提线用胶粘剂应无毒、无害,应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3.2 保健功能 本品具有调节血脂、减肥的保健功能。3.3 感官要求 3.3.1 外观:滤袋外形完整,冲泡后不溃破、不漏茶。3.3.2 内容物应符合表 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TYHT 0001S2019 3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黑褐色或棕色 气味和滋味 具有各种原料混合后特有的芳香,冲泡后清香爽口,无异味 状态 干燥疏松,混合均匀的颗粒,无结块、潮解等现象,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3.4 功效成分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功效成分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黄酮(以无水芦丁计)/(g/100g)1.40 茶多酚/(g/100g)4.06 3.5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9.0 总灰分/(g/100g)11.0 水浸出物/(g/100g)38.0 铅(以 Pb 计)/(mg/kg)5.0 总砷(以 As 计)/(mg/kg)1.0 总汞(以 Hg 计)/(mg/kg)0.3 展青霉素/(g/kg)50 六六六/(mg/kg)0.2 滴滴涕/(mg/kg)0.2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中有关茶叶的规定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 中有关茶叶的规定 3.6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30000 大肠菌群/(MPN/g)0.92 霉菌和酵母/(cfu/g)50 沙门氏菌/(cfu/g)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0/25g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TYHT 0001S2019 4 3.7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净含量,g 允许负偏差 30(3g/袋10 袋/盒)9%60(3g/袋20 袋/盒)4.5g 90(3g/袋30 袋/盒)4.5g 120(3g/袋40 袋/盒)4.5%3.8 食品添加剂 3.8.1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2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3.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7405 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4.1.1 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用目测法检验滤袋外形,按 4.1.3 浸泡后用目测法检验滤袋是否溃破、漏茶。4.1.2 色泽、状态 取样品 2 g 平铺于白瓷盘中,在光线明亮的环境中直接目测观察。4.1.3 滋味和气味 取样品 2 g 置 150 mL 有盖茶杯中,注满沸水,浸泡 5 min,嗅其香气,品尝滋味。4.2 功效成分指标 4.2.1 总黄酮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4.2.2 茶多酚含量的测定 按 GB/T 8313 的规定进行。4.3 理化指标 4.3.1 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 GB 5009.3 的规定进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TYHT 0001S2019 5 4.3.2 总灰分含量的测定 按 GB/T 8306 的规定进行。4.3.4 水浸出物含量的测定 按 GB/T 8305 的规定进行。4.3.5 铅 按 GB 5009.12 的规定进行。4.3.6 总砷 按 GB 5009.11 的规定进行。4.3.7 总汞 按 GB 5009.17 的规定进行。4.3.8 展青霉素 按 GB/T 5009.185的规定进行。4.3.9 六六六、滴滴涕 按 GB/T 5009.19 的规定进行。4.3.10 其他污染物限量 按 GB 2762 的规定进行。4.3.11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 GB 2763 的规定进行。4.4 微生物指标 4.4.1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的规定进行。4.4.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MPN 计数法的规定进行。4.4.3 霉菌和酵母 按 GB 4789.15 的规定进行。4.4.4 沙门氏菌 按GB4789.4的规定进行。4.4.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4789.10的规定进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TYHT 0001S2019 6 4.6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检验 按 JJF 1070 规定检验。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 5.2.1 产品质量检验的抽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样品,每批抽样量不少于 3 盒,把样品分成 2 份,份用于检验,份留用备查。5.2.2 微生物检验的抽样:按 GB 4789.1 的规定进行。5.3 出厂检验 5.3.1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5.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 型式检验 5.4.1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1)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2)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4)原料、工艺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5)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4.2 型式检验项目为 3.3、3.4、3.5、3.6、3.7 的全部项目。5.5 判定规则 5.5.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本标准时,不得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其他项目有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结果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5.2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不得复检,判定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有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加倍抽样复检,如复检结果有不合格项,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1 标志 6.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 GB16740 和 GB7718 的规定。6.1.2 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 包装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TYHT 0001S2019 7 6.2.1 产品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产品内包装用纸袋,应封口严密,切割平整,无破损现象。每袋净含量为 3 g。中包装用纸盒,包装规格为 10 袋/盒、20 袋/盒、30 袋/盒、40 袋/盒,具体根据市场销售要求而定。外包装用纸箱包装,纸箱质量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包装箱应捆扎牢固,正常运输、卸装时不得松散。6.2.2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的相关规定。6.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