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TCBLW
0001
S-2021
橄榄挂面
2021
橄榄
挂面
Q/TCBLW0001S2021宕昌县沙湾镇白龙湾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标准Q/TCBLW宕宕昌昌县县沙沙湾湾镇镇白白龙龙湾湾特特色色产产业业农农民民专专业业合合作作社社发布2021-07-23 发布2021-07-23 实施橄榄挂面Q/TCBLW0001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食品添加剂 2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6 检验规则 2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 保质期 3Q/TCBLW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宕昌县沙湾镇白龙湾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忠昌袁建全何喜文本标准于2021年07月23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TCBLW0001S20211橄榄挂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橄榄挂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将橄榄果经精选、清洗、干燥、磨粉,添加适量食用盐,经和面、醒面、开条、拉吊、烘干、切断、称量、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橄榄挂面。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小麦粉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S/T 3212挂面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3.1.1.2 橄榄果:新鲜、成熟、无虫蛀、无腐烂、无污染,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1.2辅料3.1.2.1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2.2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Q/TCBLW0001S20212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LS/T 3212滋味和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霉变及其他异味。组织形态呈细长条状,外形完整,组织结构均匀。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4.5GB 5009.3酸度,(KOH)mL/10g4.0GB 5009.239自然断条率,%5.0LS/T 3212熟断条率,%5.0LS/T 3212烹调损失率,%10.0LS/T 3212氯化物(以 Cl-计),%5.0GB 5009.44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15GB 5009.12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Q/TCBLW0001S20213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0袋,6袋用于检验,4袋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酸度、烹调损失率、自然断条率、熟断条率、氯化物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应符合GB 4806.7或GB 4806.8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