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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BT
0003
S-2022
参芪固体饮料
2022
固体
饮料
Q/TBT0003S2022Q/TBT甘肃泰保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2022-02-24 发布2022-02-24 实施参芪固体饮料甘肃泰保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泰保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TBT0003S20221目次前言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8 保质期 4Q/TBT0003S20221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泰保堂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卫东 王新本 刘爽燕本标准于 2022 年 02 月 24 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TBT0003S20221参芪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参芪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党参、黄芪、甘草、肉桂、麦芽糊精为主要原料,经精选、提取、浓缩、干燥、粉碎后,辅以乳糖、异麦芽酮糖醇、海藻糖、果蔬粉、食品添加剂(柠檬酸、甜菊糖苷),按配方比例混合、制粒、分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参芪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3529海藻糖GB 255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B/T 4486异麦芽酮糖醇NY/T 1884绿色食品 果蔬粉SN/T 3854出口食品中天然甜味剂甜菊糖苷、甜菊双糖苷、甘草酸、甘草次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BS 62/00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Q/TBT0003S20222DBS 62/00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黄芪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党参:应符合DBS 62/007的规定。3.1.1.2 黄芪:应符合DBS 62/008的规定。3.1.1.3 肉桂、甘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规定。3.1.1.4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规定。3.1.2辅料3.1.2.1 乳糖:应符合GB 25595的规定。3.1.2.2 异麦芽酮糖醇:应符合QB/T 4486的规定。3.1.2.3 海藻糖:应符合GB/T 23529的规定。3.1.2.4 果蔬粉:应符合NY/T 1884的规定。3.1.2.5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3.1.2.6 甜菊糖苷:应符合GB 8270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褐色,均匀一致。GB 7101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呈干燥、疏松的颗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甜菊糖苷a(以甜菊醇当量计),g/kg0.2SN/T 3854注 a: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3.5 微生物限量Q/TBT0003S20223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 第二法霉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柠檬酸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5盒(瓶),10盒(瓶)用于检验,5盒(瓶)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的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Q/TBT0003S20224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需标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7.2 包装包装材料及容器应符合GB 4806.7、GB 9683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