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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ZYP
0003
S-2019
乳酸菌风味饮料
2019
乳酸菌
风味
饮料
Q/TZYP陕 西 天 竺 饮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TZYP 0003S2019乳酸菌风味饮料2019-6-15 发布2019-07-15 实施陕西天竺饮品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0 3 0 3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7 1 0Q/TZYP 0001S2016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所规定的编制规则编制。本标准由陕西天竺饮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天竺饮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逢才。本标准批准人:祝逢才。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TZYP 0003S-20191乳酸菌风味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乳酸菌风味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纯净水、乳粉、聚葡萄糖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纯净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乳酸、柠檬酸、柠檬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酸钾,加入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焦糖色)、果粒(或不加入)和食用香精,经调配、灭菌、灌装制成的乳酸菌风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GB 1886.17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GB 1886.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Q/TZYP 0003S-20192GB 5009.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5009.2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55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NY/T 1522椰子产品 椰纤果QB/T 2357聚酯(PET)无气饮料瓶JI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根据口味不同,产品可分为:3.1原味乳酸菌风味饮料:以纯净水、乳粉、聚葡萄糖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纯净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乳酸、柠檬酸、柠檬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酸钾,加入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焦糖色)、果粒(或不加入)和酸奶味香精,经调配、灭菌、灌装制成的原味乳酸菌风味饮料。3.2蓝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以纯净水、乳粉、聚葡萄糖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纯净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乳酸、柠檬酸、柠檬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酸钾,加入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焦糖色)、果粒(或不加入)和蓝莓香精,经调配、灭菌、灌装制成的蓝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3.3蔓越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以纯净水、乳粉、聚葡萄糖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纯净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乳酸、柠檬酸、柠檬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酸钾,加入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焦糖色)、果粒(或不加入)和蔓越莓香精,经调配、灭菌、灌装制成的蔓越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3.4草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以纯净水、乳粉、聚葡萄糖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纯净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乳酸、柠檬酸、柠檬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酸钾,加入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焦糖色)、果粒(或不加入)和草莓香精,经调配、灭菌、灌装制成的草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Q/TZYP 0003S-201933.5山楂味乳酸菌风味饮料:以纯净水、乳粉、聚葡萄糖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纯净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安赛蜜、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三氯蔗糖)、酸度调节剂(乳酸、柠檬酸、柠檬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山梨酸钾,加入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焦糖色)、果粒(或不加入)和山楂香精,经调配、灭菌、灌装制成的山楂味乳酸菌风味饮料。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纯净水:应符合 GB 17323 的规定。4.1.3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4.1.4聚葡萄糖:应符合 GB 25541 的规定。4.1.5发酵菌种(保加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嗜热链球菌或其他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应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的规定。4.1.6安赛蜜: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4.1.7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4.1.8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4.1.9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4.1.10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 GB 1886.232 的规定。4.1.11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4.1.12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4.1.13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规定。4.1.14乳酸:应符合 GB 1886.173 的规定。4.1.15日落黄:应符合 GB 6227.1 的规定。4.1.16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规定。4.1.17焦糖色:应符合 GB 1886.64 的规定。4.1.18果粒:应符合 NY/T 1522 的规定。4.1.19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Q/TZYP 0003S-20194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原味乳酸菌风味饮料蓝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蔓越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草莓味乳酸菌风味饮料山楂味乳酸菌风味饮料色泽均匀乳黄色滋、气味酸甜,有特有的发酵乳香味滋味;无异味酸甜,有蓝莓味和特有的发酵乳香味滋味;无异味酸甜,有蔓越莓和特有的发酵乳香味滋味;无异味酸甜,有草莓味和特有的发酵乳香味滋味;无异味酸甜,有山楂味和特有的发酵乳香味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均匀细腻的乳浊液,无分层现象,允许有少量沉淀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蛋白质(g/100g)0.2铅(以Pb计)/(mg/L)0.3甜蜜素(g/kg)0.65安赛蜜(g/kg)0.3阿斯巴甜(g/kg)0.6三氯蔗糖(g/kg)0.25日落黄a(g/kg)0.1柠檬黄a(g/kg)0.1山梨酸钾(g/kg)0.5注:a 日落黄、柠檬黄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4.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沙门氏菌500/25mL-金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950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大肠菌群/(CFU/mL)52110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 GB/T 4789.21执行。Q/TZYP 0003S-201954.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原料、食品添加剂4.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4.7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5检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3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于50mL无色透明的干净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中有无异物。5.2理化指标5.2.1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甜蜜素:按 GB 5009.9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安赛蜜:按 GB/T 5009.140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阿斯巴甜:按 GB 5009.26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三氯蔗糖:按 GB 2225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7日落黄、柠檬黄:按 GB 5009.3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8山梨酸钾:按 GB 5009.28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限量5.3.1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Q/TZYP 0003S-201965.3.5霉菌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允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生产线、同一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每批抽样基数不少于200瓶,随机抽取18个独立包装,样品分2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查。6.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须经公司检验部门逐批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允差。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