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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MWD
0004
S-2019
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
2019
鳕鱼
明太鱼
制品
Q/TMWD0004S-2019221441S-20192019052420220523*Q/TMWD备案号:221441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5 月 23 日图 们 旺 达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TMWD0004S-2019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2019-05-06 发布2019-05-06 实施图们旺达食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TMWD0004S-20191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鳕鱼(明太鱼)为主要原料,经挑选、前处理(解冻、清洗)、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食糖、味精等辅料、调味(或不调味)、干燥(机械或 5以下自然干燥)、整形(撕丝、制片、开板)或不整形、分选(分级)、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预制水产干制品: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产品类别属性为:非即食其他干制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TMWD0004S-20192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SC/T 3203调味生鱼干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按辅料不同可分为原味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和干制调味鳕鱼(明太鱼)制品。3.1原味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以鲜(冻)鳕鱼(明太鱼)为主要原料,经挑选、前处理(解冻、清洗)、干燥(机械或 5以下自然干燥)、整形(撕丝、制片、开板)或不整形、分选(分级)、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原味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3.2调味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以鲜(冻)鳕鱼(明太鱼)为主要原料,经挑选、前处理(解冻、清洗)、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食糖、味精等辅料、调味、干燥(机械或 5以下自然干燥)、整形(撕丝、制片、开板)或不整形、分选(分级)、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干制鳕鱼(明太鱼)制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鲜(冻)鳕鱼(明太鱼)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4.1.2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1.3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规定。4.1.4食用盐应符合 GB 5461 的规定。4.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特有的色泽,黑色或黑黄相间,鱼肉成白色至黄色,允许局部有轻微淤血呈淡紫红色取试样适量,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用嗅觉鉴别其气味,用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组织紧密,软硬适度,无蛀虫、无霉变滋、气味滋味鲜美,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TMWD0004S-2019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35GB 5009.3食盐(以氯化钠计),%8.0GB 5009.4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6GB 5009.227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1.0GB 5009.12无机砷(以As计),mg/kg0.1GB 5009.11镉(以Cd计),mg/kg0.1GB 5009.15甲基汞(以Hg计),mg/kg0.9GB 5009.17铬(以Cr计),mg/kg2.0GB 5009.123N-二甲基亚硝胺,g/kg4.0GB/T 5009.26多氯联笨,mg/kg0.5GB 5009.190注:按原料鱼脱水率折算成鲜品后,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原料鱼水分含量为77.4%(中国食物成分表第二版,2009,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脱水率换算系数表按SC/T 3203 附录A 执行。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食盐。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Q/TMWD0004S-20194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100 个最小包装。随机抽取20 个最小包装,样品总量不少于 4kg;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8.1.1 食品名称:原味干制鳕鱼(明太鱼)配料表(原料):鳕鱼净含量/规格:按定货要求制定其净含量,定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5-10冷冻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1.2 食品名称:调味干制鳕鱼(明太鱼)配料表(原料):鳕鱼、食用盐、食糖、味精净含量/规格:按定货要求制定其净含量,定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5-10下冷冻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2营养成分表原味干制鳕鱼(明太鱼)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1399kJ17%蛋白质68.9g115%脂肪3.2g5%碳水化合物6.4g2%钠1414mg1%Q/TMWD0004S-20195调味干制鳕鱼(明太鱼)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450 千焦17%蛋白质70.5 克118%脂肪3.2 克5%碳水化合物7.8 克3%钠430 毫克22%9包装包装袋选用塑料复合材料及塑料与铝箔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GB/T 10004或GB/T 28118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10贮存成品应在-10下冷冻保存。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一同存放。产品应离墙离地 10cm 以上,仓库内有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11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满足-10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