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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S 0015 S-2021 人参牡蛎肽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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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S 0015 S-2021 人参牡蛎肽饮料 2021 人参 牡蛎 饮料
上海仙代生物科技(商丘)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XS 0015S-2021 _ 人参牡蛎肽饮料 2021-03-22 发布 2021-03-22 实施_ 上海仙代生物科技(商丘)有限公司 发布Q/SXS 0015S-2021 前 言 本标准由上海仙代生物科技(商丘)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江恒宇。Q/SXS 0015S-2021 人参牡蛎肽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牡蛎肽饮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经粗滤、精滤、反渗透处理)为主要原料,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黄精、玛咖粉、杜仲雄花、肉桂、鹿鞭、蛹虫草、枸杞、桑葚、玉米须、大枣经过水煮提取后加入,添加牡蛎肽、木糖醇、柠檬酸,经称量、溶解、配置、过滤、灌装、灭菌(100、15 分钟)、灯检、包装而成的人参牡蛎肽饮料。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2.1.2 鹿鞭应符合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8号)的规定。2.1.3 黄精、肉桂、枸杞、桑葚、大枣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一部的规定。2.1.4 牡蛎肽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2.1.5 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2.1.6 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13号的规定。2.1.7 杜仲雄花应符合关于批准壳寡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 第6号)的规定。2.1.8 蛹虫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4年第10号)的规定。2.1.9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2.1.10 玉米须应符合卫生部关于玉米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306号)的规定。2.1.11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取100mL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杂质,嗅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 性状 液体 气、滋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Q/SXS 0015S-2021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0.1 GB/T 12143 总砷(以As计),mg/L 0.2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L 0.3 GB 5009.12 肽含量,g/kg 1 GB/T 22492 2.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 10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 10 GB 4789.15*酵母,CFU/g 1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g 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101 的规定;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2.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2.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2.7 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新食品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SXS 0015S-2021 附录附录 A A 牡蛎肽质量要求牡蛎肽质量要求 牡蛎肽是以牡蛎为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蛋白酶,经调浆、酶解、分离、过滤、干燥、制粉等工艺制成的牡蛎肽。其质量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要求。表 A 牡蛎肽质量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感官 性状 具有本品应有的性状、无结块 取 10g 被测样品,倒入无色透明的容器中,在自然光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其性状、色泽,有无杂质,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用鼻嗅其气味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气、滋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水分/(%)7.0 GB 5009.3 灰分/(g/100g)8.0 GB 5009.4 蛋白质含量(以干基计)/(g/100g)80.0 GB 5009.5 肽含量(以干基计)/(g/100g)60.0 GB/T 22492 附录 B 铅(以 Pb 计)/(mg/kg)0.5 GB 5009.12 无机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甲基汞(以 Hg 计)/(mg/kg)0.5 GB 5009.17 菌落总数/(CFU/g)n=5,c=2,m=103,M=3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n=5,c=2,m=10,M=100 GB 4789.3 副溶血性弧菌/(MPN/g)n=5,c=1,m=100,M=1000 GB 4789.7 霉菌/(CFU/g)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g)不得检出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25g)不得检出 GB 4789.10 Q/SXS 0015S-2021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经粗滤、精滤、反渗透处理)为主要原料,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黄精、玛咖粉、杜仲雄花、肉桂、鹿鞭、蛹虫草、枸杞、桑葚、玉米须、大枣经过水煮提取后加入,添加牡蛎肽、木糖醇、柠檬酸,经称量、溶解、配置、过滤、灌装、灭菌(100、15 分钟)、灯检、包装而成的人参牡蛎肽饮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中霉菌、酵母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101 的规定。上海仙代生物科技(商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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