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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PL 0010 S-2022 甘葛菊花茶 (代用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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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PL 0010 S-2022 甘葛菊花茶 代用茶 2022 菊花茶 用茶
Q/SXPL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XPL0010S-2022甘葛菊花茶(代用茶)2022-05-15 发布2022-06-15 实施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3 6 9 6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0 5 1 7Q/SXPL0010S-2022I前言本标准依据GB/Tl.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张德柱、郝海源。本标准批准人:谢晓琳。本标准系首次发布。Q/SXPL0010S-20221甘葛菊花茶甘葛菊花茶(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甘葛菊花茶(代用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青钱柳叶、甘草、葛根、桑叶、菊花、栀子、决明子为原料,经分拣、清洗、切制(或不切制)、烘干、粉碎(或不粉碎)、称量、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甘葛菊花茶(代用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NY/T 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H/T 1091代用茶GB/T 8054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表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标准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 2250单面白纸板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2013年第10号公告Q/SXPL0010S-2022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决明子: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3.1.2 青钱柳叶:应符合卫生部2013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3.1.3 甘草: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3.1.4 葛根: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3.1.5 桑叶: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3.1.6 菊花: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3.1.7 栀子: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3.1.8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外观滤袋外形完整,滤袋冲泡后不溃散、不漏茶;内容物呈不规则的块状、片状、条状、颗粒状及粉末状;具有本产品固有的色泽,干燥、无劣变、无霉变、无杂质汤色汤色清亮,呈黄色至棕褐色香气具有本产品固有的香气,无异气味滋味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2总灰分,g/100g8总黄酮(以芦丁计),mg/100g100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Q/SXPL0010S-202233.4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卫生指标项目指标铅(以 Pb 计)/(mg/kg)4.5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 g/kg)0.1敌敌畏/(mg/kg)0.1乐果/(mg/kg)0.053.5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6.3 不得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3.7.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7.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按GH/T 1091附录A规定的方法检验。4.2理化指标4.2.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总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总黄酮:按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的规定方法检验。Q/SXPL0010S-202244.3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4.3.1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4.3.2 二氧化硫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4.3.3 敌敌畏、乐果按NY/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4.4 净含量净含量按 JJF 1070 执行。5检验规则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同一生产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5.2抽样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销售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500g),样品分为 2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作为留样。5.3检验分类5.3.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岀厂时,应对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5.3.2 型式检验5.3.2.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 1 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a)新产品投产前;b)出厂检验结果与标准规定有较大差异时;c)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 6 个月以上(包括 6 个月)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3.2.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5.4判定规则5.4.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5.4.2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Q/SXPL0010S-202256.1 标志、标签6.1.1 标签标识应按GB 7718及GB 28050 的规定执行。6.1.2 外包装应按GB/T 191 的规定执行。6.1.3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6.1.4 食用限量:本品50克/天。6.2 包装6.2.1 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内包装质量应符合GB 4806.7或GB/T28118的规定;封口严密,不得有破损。6.2.2 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运输。6.3 运输6.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挤压。6.3.3 运输中应防止暴晒、雨淋以及受潮。6.4 贮存不得露天堆放,库内应通风良好,不得与有毒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存放。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离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 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 10cm。本品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 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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