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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OSP 0001 S-2020 鸡肉、鱼肉脆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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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OSP 0001 S-2020 鸡肉、鱼肉脆片 2020 鸡肉 鱼肉
昆 山 哇 哦 食 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WOSP 0001S-2020 鸡肉、鱼肉脆片 2020-12-15 发布 2021-01-06 实施 昆山哇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WOSP 代替 Q/WOSP 0001S-2020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0 0 6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1-0 5Q/WOSP 0001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Q/WOSP 0001S-2020,修改如下:修改了工艺流程。本标准格式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贯彻执行了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计)0.4mg/kg严于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肉制品规定的铅(以Pb计)0.5mg/kg,严于水产制品(海蜇制品除外)规定的铅(以Pb计)1.0mg/kg。本标准由昆山哇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东隆。本标准于2020年9月首次发布,12月第一次修改。J S Q BQ/WOSP 0001S-2020 1 鸡肉、鱼肉脆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鸡肉、鱼肉脆片的分类、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鸡胸肉糜、鱼糜中的一种为主要原料、配以小麦粉、白砂糖、酿造酱油、大豆分离蛋白、卡拉胶、食用盐,经加工成型或以鸡肉脆片半成品、鱼肉脆片半成品为原料,经烘烤、调味或不调味、冷却、包装而成的即食型鸡肉、鱼肉脆片(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J S Q BQ/WOSP 0001S-2020 2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186 酿造酱油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6187 冷冻鱼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产品以主要原料不同分为鸡肉脆片和鱼肉脆片。4 要求及试验方法 4.1 原料要求 4.1.1 鸡胸肉糜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4.1.2 鱼糜应符合 GB/T 36187 的规定。4.1.3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4.1.4 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和 GB/T 317 的规定。4.1.5 酿造酱油应符合 GB 2717 和 GB/T 18186 的规定。4.1.6 大豆分离蛋白应符合 GB 20371 的规定。4.1.7 卡拉胶应符合 GB 1886.169 的规定。4.1.8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和 GB/T 5461 的规定。4.1.9 鸡肉脆片半成品应符合 GB 2726 的规定。4.1.10 鱼肉脆片半成品应符合 GB 10136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产品的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色 泽 呈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样品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鼻嗅其气味,尝其滋味 滋味和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香气和滋味,无酸败味,无哈喇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呈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J S Q BQ/WOSP 0001S-2020 3 产品的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鸡肉脆片 鱼肉脆片 水分,g/100g 13.0 GB 5009.3 镉(以 Cd 计),mg/kg 0.1 GB 5009.15 铅(以 Pb 计),mg/kg 0.4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 0.5-GB 5009.11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0.1 铬(以 Cr 计),mg/kg 1.0 2.0 GB 5009.123 总汞(以 Hg 计),mg/kg 0.05-GB 5009.17 甲基汞(以 Hg 计),mg/kg -0.5 N-二甲基亚硝胺,g/kg 3.0 4.0 GB 5009.26 多氯联苯a,mg/kg -0.5 GB 5009.190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a多氯联苯以 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4.4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采样方案a和限量 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5104)c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沙门氏菌,/25g 5 0 0-GB 4789.4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b,/25g 5 0 0-GB 4789.3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副溶血性弧菌c,MPN/g 5 1 100 1000 GB 4789.7 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b仅限鸡肉脆片。c仅限鱼肉脆片。4.5 净含量及试验方法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1070 规定执行。4.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J S Q BQ/WOSP 0001S-2020 4 5.1 组批及抽样 5.1.1 同一天、同一条生产线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检验批次,按批抽样。5.1.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6 个最小包装单位(不少于 1kg),用于净含量允差另计;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8 个最小包装单位(不少于 2kg),用于净含量允差另计。5.2 出厂检验 5.2.1 产品出厂前必须按本标准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5.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原料、加工工艺,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差距较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4 章规定中除 4.1、4.6 外的全部要求。5.4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指标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其余指标如有不合格,可用备检样本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标签 6.1.1 销售包装、标签的标示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要求。6.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要求。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应严密、无泄漏。运输包装材料采用纸箱或塑料包装。6.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清洁卫生环境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贮。7 保质期 J S Q BQ/WOSP 0001S-2020 5 在本标准规定的储运条件下,自产品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9 个月。J S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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