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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BJ
0163
S-2019
多种矿物质片成人型
2019
多种
矿物质
成人
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TCBJQ/TCBJ 0163S-2019多种矿物质片(成人型)2019-01-15 发布2019-01-15 实施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代替Q/TCBJ 0163S-2016备案号:4404000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1月09日Q/TCBJ 0163S-2019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中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代替 Q/TCBJ 0163S-2016,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规范性文件名称变更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光玲。本标准所代替的版本发布情况:-Q/TCBJ 0163S-2016Q/TCBJ 0163S-20191多种矿物质片(成人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多种矿物质片(成人型)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藏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碳酸钙、碳酸镁、葡萄糖酸锌、富马酸亚铁、富硒啤酒酵母、铬酵母、微晶纤维素、聚维酮 K30、共聚维酮、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薄膜包衣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滑石粉、三乙酸甘油酯)为主要原料,经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衣、包装等主要工艺而制成的具有补充多种矿物质保健功能的多种矿物质片(成人型)。其功效成分为钙、镁、锌、铁、硒、铬。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2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55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GB 299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淀粉钠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2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镁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8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 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Q/TCBJ 0163S-20192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T 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YBB 00122002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主要原辅料3.1.1 碳酸钙:应符合GB 1886.214的规定。3.1.2 碳酸镁:应符合GB 25587的规定。3.1.3 羧甲基淀粉钠:应符合GB 29937的规定。3.1.4 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3.1.5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GB 1886.103的规定。3.1.6 富马酸亚铁、聚维酮K30: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7 葡萄糖酸锌:应符合GB 8820的规定。3.1.8 富硒啤酒酵母、铬酵母、共聚维酮、薄膜包衣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9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包衣呈无色透明,片芯呈类白色至白色滋味、气味具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性状薄膜衣片,完整光洁,有一定硬度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3.3功能要求补充多种矿物质。3.4功效成分指标功效成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功效成分指标项目指标钙(以 Ca 计),g/100g11.4322.86镁(以 Mg 计),g/100g5.0210.05锌(以 Zn 计),g/100g0.4220.714铁(以 Fe 计),g/100g0.3890.714硒(以 Se 计),mg/100g0.9081.815铬(以 Cr 计),mg/100g0.8481.6953.5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Q/TCBJ 0163S-20193水分,%8.0灰分,%70.0铅(以 Pb 计),mg/kg0.5总砷(以 As 计),mg/kg0.3总汞(以 Hg 计),mg/kg0.3崩解时限,min603.6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000大肠菌群,MPN/g0.92霉菌,CFU/g25酵母,CFU/g25致病菌(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3.7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3.8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3.8.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8.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或)有关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5检验方法5.1感官要求检验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2 功效成分检验5.2.1钙按GB 5009.92“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镁按 GB 5009.24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锌按 GB 5009.1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铁按 GB 5009.90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硒按 GB 5009.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铬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测定。Q/TCBJ 0163S-201945.3理化指标检验5.3.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3.2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总砷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3.5总汞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3.6崩解时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方法测定。5.4微生物指标检验5.4.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4.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MPN 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3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4.4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4.5致病菌按 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GB 478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5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6.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入库前应由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6.2.1成品出厂前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合格证。6.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功效成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6.3型式检验6.3.1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2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原辅料产地、主要设备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抽查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6.4 组批同一物料、同一生产线、在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6.5 抽样及规则Q/TCBJ 0163S-20195符合GB/T 30642。6.6 判定规则6.6.1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6.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 标签、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16740 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中对标签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成品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7.3 运输运输工具必须卫生、清洁,并备有防雨、防晒、防潮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7.4 贮存7.4.1 本品应贮存干燥、通风、阴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成品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 10厘米以上,离墙 20 厘米以上。成品入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依次出库。7.4.2 本产品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贮存,在包装完好的情况,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Q/TCBJ 0163S-20196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原辅料质量要求A1富硒啤酒酵母: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富硒啤酒酵母质量要求项目指标外观黄色粉末,无肉眼可见异物水分,%6.0灰分,%8.0蛋白质,%40.0硒,mg/kg1000铅(以 Pb 计),mg/kg0.5总砷(以 As 计),mg/kg0.3总汞(以 Hg 计),mg/kg0.3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g0.92霉菌和酵母,CFU/g50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注:参考供应商资料和GB 16740制订。A2铬酵母: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2铬酵母质量要求项目指标外观淡黄色粉末,无肉眼可见异物水分,%6.0灰分,%8.0蛋白质,%40铬(以 Cr 计),mg/kg1000铅(以 Pb 计),mg/kg0.5总砷(以 As 计),mg/kg0.3总汞(以 Hg 计),mg/kg0.3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g0.92霉菌和酵母,CFU/g50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注:参考供应商资料和GB 16740制订。A3 共聚维酮:应符合表A2的规定。参考供应商资料。Q/TCBJ 0163S-20197表A3共聚维酮质量要求项目指标外观白色或微黄色粉末干燥失重,%5.0铅(以 Pb 计),mg/kg0.5总砷(以 As 计),mg/kg0.3总汞(以 Hg 计),mg/kg0.3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g0.92霉菌和酵母,CFU/g50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注:参考供应商资料和GB 16740制订。A4薄膜包衣剂:应符合表A4的规定。表A4薄膜包衣剂质量要求项目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