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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KQ
0001
S-2020
耐焙烤油脂制品
2020
耐焙烤
油脂
制品
苏 州 凯 琪 食 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ZKQ 0001S-2020 耐焙烤油脂制品 2020-11-09 发布 2020-12-11 实施 苏州凯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SZKQ J S Q B备案编号:3 2 3 5 2 5 S-2 0 2 0备案日期:2 0 2 0-1 2-1 0Q/SZKQ 0001S-2020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5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和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部分参照了 SB/T 10419植脂奶油。本标准中苯并a芘9g/kg 严于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油脂及其制品规定的苯并a芘10g/kg。本标准由苏州凯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晓飞。本标准于2020年11月首次发布。J S Q BQ/SZKQ 0001S-2020 2 耐焙烤油脂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焙烤油脂制品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鸡蛋、植物油、白砂糖、乳粉、稀奶油、黄油、乳糖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聚甘油脂肪酸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硬脂酰乳酸钠、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 60)、微晶纤维素、黄原胶、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六偏磷酸钠、磷酸三钠),经原辅料预处理、水净化、水定容、配料、混合、乳化、巴氏杀菌、均质、急冻、灌装、熟化制成的耐焙烤油脂制品(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1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GB 1886.1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4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 60)GB 15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J S Q BQ/SZKQ 0001S-2020 3 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 255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 60)GB 255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3.1.3 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中的规定。3.1.4 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5 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6 稀奶油:应符合 GB 19646 的规定。3.1.7 黄油:应符合 GB 15196 的规定。3.1.8 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9 聚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1886.178 的规定。3.1.10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应符合 GB 13481 的规定。3.1.11 硬脂酰乳酸钠:应符合 GB 1886.92 的规定。3.1.12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 60):应符合 GB 25553 的规定。3.1.13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14 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3.1.15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9 的规定。3.1.16 六偏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4 的规定。3.1.17 磷酸三钠:应符合 GB 25565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色泽 呈淡黄色 取适量样品,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形态与质地,鼻嗅气味。组织状态 解冻后呈均匀、细腻的液体状 气味、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3.3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试验方法 蛋白质,g/100g 2 GB 5009.5 脂肪,g/100g 715 GB 5009.6 J S Q BQ/SZKQ 0001S-2020 4 续:表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 水分,g/100g 80 GB 5009.3 酸价(KOH),mg/g 1 GB 5009.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13 GB 5009.227 总砷(以As计),mg/kg 0.1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0.1 GB 5009.12 苯并a芘,g/kg 9 GB 5009.2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规定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3.4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表示)试验方法 n c m M 大肠杆菌,CFU/g 5 2 10 102 GB 4789.83 霉菌,CFU/g 50 GB 4789.15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GB 4789.4、GB 4789.10 3.5 净含量允差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按照JJF 1070进行检验。4 检验规则 4.1 组批规则 以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4.2 抽样方法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5 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 500g,用于净含量允差的另计)。4.3 型式检验 4.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来源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检验要求时。4.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要求及试验方法中 3.2、3.3、3.4、3.5 的项目。4.4 出厂检验 4.4.1 每批产品应由质量检验部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明。4.4.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脂肪、酸价、过氧化值、净含量。J S Q BQ/SZKQ 0001S-2020 5 4.5 判定规则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净含量如有一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结果仍为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 标志 按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执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5.3 运输 产品采用冷链运输,运输时应防止挤压、曝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时轻搬轻放。5.4 贮存 应贮存在-18C 以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6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为 12 个月。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