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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
0001
S-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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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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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0001S-2018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规则编写。本标准由重庆市升状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升状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书涛本标准批准人:周成武本标准于2018年9月11日首次发布,本标准各案有效期为3年P.案0/S20001S-2018一份00g(或两包)样品供检验用,一份500g(或两包)样品供复检备用。型式检验抽样加倍。4.3检验分类4.3.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商业无菌、净含量,每批产品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32、33、3.4、3.?规定的全部项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签定时:6)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一次()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山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行发管理部门提出程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各用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志、标签应符合G8/T19、G闭7718和GB28050的规定.5.2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5.3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