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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NK
0018
S-2022
冲调类有机硒食用菌制品
2022
冲调类
有机
食用菌
制品
江 苏 中 农 科 食 品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ZNK 0018S-2022 冲调类有机硒食用菌制品 2022-02-22 发布 2022-03-29 实施 江苏中农科食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 布 Q/SZNK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5 7 9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3-2 8Q/SZNK 0018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贯彻执行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根据产品食用特性,微生物指标参考了 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的要求。本标准中铅(以 Pb 计)0.9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食用菌及其制品”的铅(以 Pb 计)1.0mg/kg 的限值要求。本标准由江苏中农科食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明松。本标准于 2022 年 2 月首次发布。J S Q BQ/SZNK 0018S-2022 1 冲调类有机硒食用菌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冲调类有机硒食用菌制品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富硒平菇粉或富硒食用菌提取物为主要原料,加或不加低聚果糖、低聚异麦芽糖粉、大豆低聚糖、冰糖粉、麦芽糊精、普洱茶粉、谷物杂粮粉(熟大麦芽粉、玉米粉、麦芽粉、高粱粉、荞麦粉、香米粉、黑米粉、糙米粉、薏米粉、燕麦胚芽粉、大豆粉、红小豆粉、紫薯粉)、芝麻粉、藕粉、魔芋粉、大豆肽粉、综合果蔬酵素粉、大麦若叶青汁粉、果蔬粉(南瓜粉、红枣粉、苦瓜粉、胡萝卜粉、橙粉、蓝莓粉)、高钙养心菜冻干粉、鱼胶原蛋白肽粉、骨胶原蛋白肽粉、牦牛骨低聚肽粉、南极鳞虾低聚肽粉、人参肽粉、沙棘低聚肽粉、代代花、玉竹、肉桂、佛手、芡实、金银花、枳椇子、桔红、桔梗、荷叶、蒲公英、薤白、覆盆子、藿香、沙棘粉、山药粉、山楂粉、茯苓粉、枸杞粉、阿胶粉、木瓜粉、葛根粉、桑葚粉、黄精粉、木瓜粉、酸枣仁粉、鸡内金粉、甘草粉、桑叶粉、紫苏粉、薏苡仁粉、乳矿物盐、茶树花、蛹虫草、异麦芽酮糖醇、人参(人工种植)、玛咖粉、壳寡糖、裸藻粉、黑果腺肋花楸果粉、蛋白核小球藻粉、菊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赤藓糖醇、木糖醇、维生素 C(抗氧化剂),经原料验收及预处理、配比混合、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冲调类有机硒食用菌制品(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 5413.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 J S Q BQ/SZNK 0018S-2022 2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6 部分:麦芽糊精 GB/T 22491 大豆低聚糖 GB/T 22492 大豆肽粉 GB/T 23528.2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 2 部分:低聚果糖 GB/T 25733 藕粉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NY/T 494 魔芋粉 NY/T 2672 茶粉 QB/T 4486 异麦芽酮糖醇 WS/T 578.3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第 3 部分:微量元素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20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第 5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第 18 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 4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 19 号)关于批准茶树花等 7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3 年第 1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裸藻等 8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 年 第 10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 第 6 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10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黑果腺肋花楸果等 2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8 年 第 1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富硒平菇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2 富硒食用菌提取物: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3.1.3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2 的规定。3.1.4 低聚异麦芽糖粉: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J S Q BQ/SZNK 0018S-2022 3 3.1.5 大豆低聚糖:应符合 GB/T 22491 的规定。3.1.6 冰糖粉: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7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2.6 的规定。3.1.8 普洱茶粉:应符合 NY/T 2672 的规定。3.1.9 谷物杂粮粉(熟大麦芽粉、玉米粉、麦芽粉、高粱粉、荞麦粉、香米粉、黑米粉、糙米粉、薏米粉、燕麦胚芽粉、大豆粉、红小豆粉、紫薯粉):应符合 GB 19640 的规定。3.1.10 芝麻粉: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1.11 藕粉:应符合 GB/T 25733 的规定。3.1.12 魔芋粉:应符合 NY/T 494 的规定。3.1.13 大豆肽粉:应符合 GB/T 22492 的规定。3.1.14 综合果蔬酵素粉、大麦若叶青汁粉、果蔬粉(南瓜粉、红枣粉、苦瓜粉、胡萝卜粉、橙粉、蓝莓粉)、高钙养心菜冻干粉、沙棘粉、山药粉、山楂粉、茯苓粉、枸杞粉、阿胶粉、木瓜粉、葛根粉、桑葚粉、黄精粉、木瓜粉、酸枣仁粉、鸡内金粉、甘草粉、桑叶粉、紫苏粉、薏苡仁粉:应符合 GB/T 29602的规定。3.1.15 鱼胶原蛋白肽粉、骨胶原蛋白肽粉: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16 牦牛骨低聚肽粉: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3.1.17 南极鳞虾低聚肽粉: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3.1.18 人参肽粉:应符合附录 E 的规定。3.1.19 沙棘低聚肽粉:应符合附录 F 的规定。3.1.20 代代花、玉竹、肉桂、佛手、芡实、金银花、枳椇子、桔红、桔梗、荷叶、蒲公英、薤白、覆盆子、藿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1 乳矿物盐: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第 18 号)、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2 茶树花:应符合关于批准茶树花等 7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3 年第 1 号)、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3 蛹虫草: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 10 号)、GB 7096 的规定。3.1.24 异麦芽酮糖醇: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20 号)、QB/T 4486 的规定。3.1.25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年第 17 号)、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6 玛咖粉:应符合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7 壳寡糖: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 第 6 号)、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8 裸藻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裸藻等 8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 年 第 10 号)、GB/T 29602 的规定。3.1.29 黑果腺肋花楸果粉: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黑果腺肋花楸果等 2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8 年 第 10 号)、GB/T 29602 的规定。3.1.30 蛋白核小球藻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 4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19 号)、GB/T 29602 的规定。3.1.31 菊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第 5 号)、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32 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规定。J S Q BQ/SZNK 0018S-2022 4 3.1.33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 的规定。3.1.34 维生素 C(抗氧化剂):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温水冲调后品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状态 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冲调后呈较黏稠状或固液混合状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硒a(以 Se 计),mg/kg 10179 GB 5009.93 水分,g/100g 10.0 GB 5009.3 铅(以 Pb 计),mg/kg 0.9 GB 5009.12 脲酶活性b 阴性 GB 5413.31 黄曲霉毒素 B1c,g/kg 5.0 GB 5009.22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