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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ABB 0001 S-2017 崇明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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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ABB 0001 S-2017 崇明糕 2017 崇明
上海跃进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上海跃进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ABB 0001S-2017代替 Q/TABB 0001S-2014崇明糕2017-06-06发布2017-06-06实施上海跃进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SHQB前 言本标准规定的崇明糕,是指以糯米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白砂糖、红枣、蜜饯、果仁等辅料(或仅加其中之一种),并经和水拌合、装模、蒸煮、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蒸煮类糕点。本标准格式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主要依据是 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其卫生指标则按 GB 7099-2015糕点、面包执行,检验方法按 GB/T 23780-2009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执行,其中总糖含量的测定则按GB/T 20977-2007 中附录A 执行。本标准由上海跃进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永兴。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1年01月28日。ISHQBQ/TABB 0001S-2017崇明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崇明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与保质期。2崇明糕以糯米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白砂糖、红枣、蜜饯、果仁等辅料(或仅加其中之一种),并经和水拌合、装模、蒸煮、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崇明糕。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 GB/T 1354 大米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物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7 糕点厂卫生规范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0457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GB 7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T 209772007 糕点通则GB/T 237802009 糕点质量检验方法1SHQBQ/TABB 0001S-2017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 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 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4要求4.1 原辅料要求 4.1.1 米粉应采用符合 GB/T 1354 要求的大米制作。4.1.2 辅料要求a)拌和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b)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c)红枣应符合 GB/T 5835的规定。d)蜜饯应符合 GB 14884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 求形 态外形整齐,厚薄均匀色 泽表面色泽均匀,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特征滋味、气味味纯正,甜度适中,具有崇明糕应有的风味,无异味组 织粉料细腻,紧密不松散,无糖粒、无粉块,组织松软杂 质外表和内部均无肉眼可见的杂质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 GB 7099 的规定。4.4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3.4 微生物指标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 中熟制粮食制品(含焙烤类)的规定。微生物指标严于 GB 7099 应符合表 2的规定。表2微生物指标项 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 CFU/g521001500 GB 4789.22SHQBQ/TABB 0001S-2017大肠菌群 CFU/g 52530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 CFU/g 100GB 4789.15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3.5 食品添加剂 3.5.1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3.6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7 的规定。6试验方法6.1 感官要求 按GB/T 209772007 中 5.1 的规定进行检查。6.2 样品处理方法 按GB/T 237802009中 4.4 的规定进行。6.3 理化指标 6.3.1 干燥失重的测定按GB 5009.3中第一法测定。6.3.2 总糖的测定按GB/T 20977-2007 中附录A 规定的方法进行。6.3.3 酸价、过氧化值的测定 按GB/T 5009.56 规定的方法进行。6.3.4 总砷的测定 按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3.5 铅的测定 按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6.3.6 黄曲霉毒素 B1的测定 按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进行。6.4 微生物指标检验3SHQBQ/TABB 0001S-20176.4.1 菌落总数测定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进行。6.4.2 大肠菌群测定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6.4.3 沙门氏菌测定 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进行。6.4.4 志贺氏菌测定 按GB 4789.5规定的方法进行。6.4.5 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6 霉菌计数 按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6.5 净含量按JJF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 出厂检验7.1.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7.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理化指标及包装外观。7.2 型式检验7.2.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7.3 组批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出厂检验抽样,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 3 件,分别进行试验并留样;型式检验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数量不少于 4 件(总量不少于 2kg)。4SHQBQ/TABB 0001S-20177.5 判定规则7.5.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过程中,发现感官和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发现理化指标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测,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2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如发现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标志、标签标签应符合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102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总局 2009 年第 123 号令修订)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7.2.1 内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 的规定。7.2.2 包装必须完整、严密、封口牢固。7.2.3 外包装采用硬质纸盒,纸盒应有防止产品受到正常挤压不变形的功能。8.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7.3.2 冷冻崇明糕运输时必须采用保证低温的冷藏车。8.4 贮存8.4.1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清洁卫生、无腐蚀性介质的室内。8.4.2 产品不得露天堆放或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堆放时应用垫板垫起,离地距离不少于 10cm,离墙距离不少于30cm。8.5 保质期新鲜崇明糕常温条件下第 1、4 季度5 天,第 2、3 季度 3 天;真空包装下 6 个月;-18条件下为 12 个月。5SHQBQ/TABB 0001S-2017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为:崇明糕(Q/TABB 0001S-2017)一、本备案中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交的备案资料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所提交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上海跃进食品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SH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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