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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RJ 0001 S-2021 调味豆腐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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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RJ 0001 S-2021 调味豆腐干 2021 调味 豆腐干
Q/PRJ 陕 西 品 润 嘉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PRJ 0001S2021 调味豆腐干 2021 10-20 发布 2021-11-20 实施 陕西品润嘉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6 1 0 0 0 0-1 3 2 2 2 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1 1 1 0Q/PRJ 0001S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陕西品润嘉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陕西品润嘉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起草人:艾鹏。本文件批准人:艾鹏。本文件首次发布。Q/PRJ 0001S2021 1 调味豆腐干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味豆腐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大豆、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经浸泡、磨浆、分离、煮浆、添加凝固剂点浆、压榨脱水、切块成型、烘干、卤制加工而成的卤制豆腐干,添加调味料烘干而成的即食产品,再经真空包装、杀菌、外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豆腐干。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352 大豆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23183 辣椒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91 花椒 Q/PRJ 0001S2021 2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38581 香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根据原料和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以下五类:3.1 麻辣豆腐干 以卤制豆腐干、食用植物油为原料,适量加入味精、花椒粉、辣椒粉、食盐、白砂糖、食用香精,经烘干、真空内包装、杀菌、外包装加工而成。3.2 麻辣香菇豆腐干 以卤制豆腐干、鲜香菇(经清洗、切块、蒸煮)、食用植物油为原料,适量加入味精、花椒粉、辣椒粉、食盐、白砂糖、食用香精,经烘干、真空内包装、杀菌、外包装加工而成。3.3 香辣豆腐干 以卤制豆腐干、食用植物油为原料,适量加入味精、花椒粉、花椒油、辣椒粉、食盐、白砂糖、食用香精,经烘干、真空内包装、杀菌、外包装加工而成。3.4 卤香豆腐干 以卤制豆腐干、食用植物油为原料,适量加入味精、香辛料、食盐、白砂糖、食用香精,经烘干、真空内包装、杀菌、外包装加工而成。3.5 泡椒豆腐干 以卤制豆腐干、泡山椒为原料,适量加入味精、食盐、白砂糖、食用香精,经烘干、真空内包装、杀菌、外包装加工而成。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4.1.2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4.1.3 辣椒粉:应符合 GB/T 23183 的规定。4.1.4 花椒:应符合 GB/T 30391 的规定。4.1.5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4.1.6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4.1.7 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规定。4.1.8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4.1.9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10 香菇:应符合 GB/T 38581 的规定。4.1.11 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Q/PRJ 0001S2021 3 4.1.12 泡椒:应符合 GB 2714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调味豆腐干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项 目 要 求 麻辣豆腐干 麻辣香菇豆腐干 香辣豆腐干 卤香豆腐干 泡椒豆腐干 色 泽 金红 暗红 红亮 深红 淡黄 滋味与气味 香气纯正,麻辣适口,无异味 香气纯正,麻辣适口,有香菇香味,无异味 香气纯正,香辣味,无异味 香气纯正,卤香味,无异味 香气纯正,有泡椒香辣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成块状或片状,厚薄均匀,形状基本完整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调味豆腐干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75.0 蛋白质,g/100g 12.0 食盐(以NaCl计),g/100g 4.0 铅(以Pb计),mg/kg 0.5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 沙门氏菌 5 0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 900CFU/g 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净含量允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 原料、食品添加剂 4.6.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Q/PRJ 0001S2021 4 4.7 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 将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或相当于自然光的感官评审室用视觉鉴别法鉴别。先检验色泽、形态后,再观察组织形态及杂质,最后闻其气味及品尝滋味。5.2 理化指标 5.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食盐 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限量 5.3.1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允差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加工方法、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Q/PRJ 0001S2021 5 以随机抽样法抽取样品,从每批产品中抽取12包最小包装商品(总量不少于3kg),分成两份,一份送检验、一份备查。6.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需经企业检验部门按本文件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大肠菌群。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规定的 4.24.5 条要求。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文件要求,判本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在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项目检验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塑料袋包装,包材质量应符合GB/T 10004的规定。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包材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应有防日晒、雨淋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物混装。7.4 贮存 贮存环境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有防鼠、防潮设施。不应与对产品有污染、有毒、有害、有异物的物质一起贮存,不得露天贮存。产品在符合上述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9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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