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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ZF 0004 S-2021 酸梅汤植物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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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ZF 0004 S-2021 酸梅汤植物饮料 2021 酸梅汤 植物 饮料
Q/SXZF 陕 西 中 富 饮 料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XZF 0004S2021 酸梅汤植物饮料 2021-10 25 发布 2021-11-15 实施 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 发 布 Q/6 1 0 0 0 0-1 3 2 0 4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1 1 1 7Q/SXZF 0004S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晓锋、张懿。本文件批准发布人:赵光辉。本文件首次发布。Q/SXZF 0004S2021 1 酸梅汤植物饮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酸梅汤植物饮料的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乌梅、山楂、甘草制成的酸梅汤浓缩液为原料,按比例配加用经粗滤、活性炭脱色、精滤、反渗透工序生活饮用水制成的纯水、白砂糖、食用盐、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安赛蜜、甜蜜素、食用香精,再经混配、过滤、灌装、杀菌、包装而制成的酸梅汤植物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009.2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9106.1 包装容器 两片罐 第1部分:铝易开盖铝罐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Q/SXZF 0004S2021 2 GB 124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酸梅汤浓缩液: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4 食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5 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3.1.6 安赛蜜: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3.1.7 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规定。3.1.8 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酸梅汤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呈淡橘红色或褐色或棕褐色,色泽均匀一致 气 味 具有乌梅、山楂及甘草的香气,无异味 滋 味 具有酸梅汤植物饮料特有的滋味,口感柔和,酸甜适口 组织状态 液态,允许有少量沉淀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酸梅汤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项 目 指 标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4.0 总酸(以柠檬酸计),g/kg 2.5 铅(以Pb计),mg/L 0.29 锌、铜、铁总和,mg/L 20 锡 (Sn 计),mg/kg 150 Q/SXZF 0004S2021 3 表 2(续)展青霉素,g/L 50 甜蜜素,g/kg 0.65 安赛蜜,g/kg 0.3 阿斯巴甜,g/kg 0.6 3.4 微生物限量 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3.5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量 3.6.1 污染物限量符合 GB2762 的规定。3.6.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3.7 原料、食品添加剂 3.7.1 原料、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7.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3 不得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8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4 检验方法 4.1 感官 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和组织状态、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4.2 理化指标 4.2.1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总酸 按GB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铅 按 GB 5009.12 的规定方法进行。4.2.4 锌、铜、铁总和 Q/SXZF 0004S2021 4 按 GB 5009.14 规定的方法测定锌,按 GB 5009.13 规定的方法测定铜,5009.90 规定的方法测定铁,将锌、铜、铁检测结果通过加和进行计算 4.2.5 锡 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 展青霉素 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4.2.7 甜蜜素 按 GB 5009.97 的规定方法进行。4.2.8 安赛蜜 按 GB/T 5009.140 的规定方法进行。4.2.9 阿斯巴甜 按GB 5009.263的规定方法进行。4.3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6的规定方法进行。4.4 净含量允差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生产线、同一自然日,同一灌装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5.2 抽样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20罐,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5.3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须经企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可溶性固形物、总酸、净含量、商业无菌。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3.23.5要求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或关键工艺有所改变时;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时;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Q/SXZF 0004S2021 5 5.5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产品检验项目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允许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 包装 产品包装采用易拉罐包装,其包材质量应符合GB/T 9106.1的规定。外包装采用符合GB/T 6543 的瓦楞纸箱。6.3 运输 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的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库贮存。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常温下保质期12个月。Q/SXZF 0004S2021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酸梅汤浓缩液质量要求 A.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A.1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褐色或棕褐色,色泽均匀一致 气 味 无刺激、焦糊、酸败及其他异味 滋 味 具有乌梅、山楂的特有果香味,味甜,微苦涩,组织状态 微稠液体状 杂 质 稀释后底部允许有少量沉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A.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A.2的规定。表A.2 项 目 指 标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36 总酸(以柠檬酸计)a,g/L 2.4 展青霉素,g/kg 50 铅(以Pb计),mg/L 0.5 注:加a角注项目表示将浓缩汁稀释50倍后测定其总酸值。A.3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A.3的规定。Q/SXZF 0004S2021 7 表A.3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沙门氏菌,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5 1 100CFU/mL 900CFU/mL 大肠菌群,5 2 10CFU/mL 100CFU/mL 霉菌,CFU/mL 100 酵母,CFU/mL 100 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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