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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ELJ
0012
S-2021
菊花黑参复合植物饮品
2021
菊花
复合
植物
饮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TELJQ/TELJ0012S-2021菊花黑参复合植物饮品2021-04-10 发布2021-04-3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通化恩莱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通化恩莱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Q/TELJ0012S-2021221562S-20212021 05122024 0511Q/TELJ0012S-20211前言本标准的起草贯彻了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符合规范化要求。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替代Q/TELJ0012S-2021,与Q/TELJ0012S-2021相比较,主要修改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菊花菊花黑参复合植物饮品”本标准由通化恩莱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通化恩莱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燕。本标准于2021年4月10日首次发布,2021年9月26日第一次修订。Q/TELJ0012S-20212菊花黑参复合植物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枳椇子、菊花、黑参、葛根等植物提取粉为原料,添加木糖醇、姜黄、DL-苹果酸、三氯蔗糖、食用香精,经调配、混合、灌装、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菊花黑参复合植物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9106.1包装容器 两片罐 第1部分:铝易开盖铝罐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Q/TELJ0012S-20213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1326植物饮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TELJ 0003S黑参提取物固体饮料Q/ORG 技 II 02.A04包装容器 铝瓶罐(38口)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新食品原料人参(人工种植)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黑参应符合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计委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DBS22/024 及 Q/TELJ0003S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中添加 100g 人参。3.1.2葛根、菊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第一部的规定。3.1.3姜黄应符合 GB 1886.60 的规定。3.1.4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5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6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7枳椇子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2763 中坚果及籽类的规定。3.1.8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9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黄棕色取一定量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质地,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无明显分层,状态均匀,允许有少量沉淀或弱凝胶滋、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无异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0.5GB/T 121433.4污染物限量Q/TELJ0012S-20214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食用香精食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30616姜黄食用色素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1886.60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1886.234三氯蔗糖甜味剂0.25g/kg-GB 25531DL-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量使用-GB 2554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Q/TELJ0012S-20215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 GB/T 2828.1 的规定。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菊花黑参复合植物饮品配料表(原料):水、木糖醇、枳椇子粉、菊花粉、黑参粉、葛根粉、姜黄、DL-苹果酸、三氯蔗糖、食用香精净含量/规格:按实际生产规定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按实际生产规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18 个月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ELJ0012S注意事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人参食用量3g/天,本产品含人参667mg/100mL。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Q/TELJ0012S-20216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NRV%能量79 千焦1%蛋白质0 克0%脂肪0 克0%碳水化合物4.6 克2%钠56 毫克3%8包装产品为复合塑料袋或塑料瓶包装,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未启封的包装完整的产品,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