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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JY 0003 S-2019 果仁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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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JY 0003 S-2019 果仁枣 2019 果仁
Q/SJY清 涧县 巨 鹰 枣 业 有 限责 任公 司 企 业标 准Q/SJY 0003S2019代替 Q/SJY 0003S-2017果仁枣2019-05-15 发布2019-07-01 实施清涧县巨鹰枣业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6 1 0 0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5 3 0Q/SJY 0003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注代替Q/SJY 0003S-2017果仁枣。本标准与Q/SJY 0003S-201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原标准中的引用文件进行了查新及核实修订。本标准由清涧县巨鹰枣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清涧县巨鹰枣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刘清亮、刘雄、费莉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SJY 0003S2016;Q/SJY 0003S2017。Q/SJY 0003S20191果仁枣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仁枣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枣配以核桃仁、杏仁、腰果仁、花生仁单一果仁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去核、添加果仁、烘干、包装而制成的果仁枣。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22165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Y/T 1922核桃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Q/SJY 0003S20192根据含水量不同分为:脆干类和绵软类;根据原料品种不同分为:核桃果仁枣、杏仁果仁枣、腰果果仁枣、花生果仁枣。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4.1.2核桃仁:应符合 LY/T 1922 的规定。4.1.3杏仁:应符合 GB/T 22165 的规定。4.1.4腰果仁:应符合 GB/T 22165 的规定。4.1.5花生仁:应符合 GB/T 22165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脆干类绵软类核桃果仁枣杏仁果仁枣腰果果仁枣花生果仁枣核桃果仁枣杏仁果仁枣腰果果仁枣花生果仁枣色泽具有红枣和核桃仁各自应有的颜色。具有红枣和杏仁各自应有的颜色。具有红枣和腰果仁各自应有的颜色。具有红枣和花生仁各自应有的颜色。具有红枣和核桃仁各自应有的颜色。具有红枣和杏仁各自应有的颜色。具有红枣和腰果仁各自应有的颜色。具有红枣和花生仁各自应有的颜色。滋味、气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核桃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杏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腰果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花生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核桃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杏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腰果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香甜可口、具有红枣和花生仁的混合香味、无霉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Q/SJY 0003S2019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5(脆干类),28(绵软类)铅(以Pb计)/(mg/kg)0.2(花生),0.9(其他)镉(以Cd计)/(mg/kg)0.5(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g/kg)0.14.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菌落总数/(CFU/g)120000(核桃),1000(其他)大肠菌群/(MPN/g)1(核桃),0.3(其他)霉菌计数/(CFU/g)10000(核桃),50(其他)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4.5.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4.5.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4.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4.7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Q/SJY 0003S201945.1感官检验取样 100g 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充足的条件下观察其色泽及杂质情况,并检查样品的滋味、气味和口感。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2.4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T 5009.34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微生物限量5.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3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4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5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5.3.6样品: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采样及处理。5.4净含量允差用感量为1.0的天平,按75号令要求进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6.2抽样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不得低于 2kg(不少于 12 个独立包装),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6.3检验分类6.3.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并签发合格证。出厂检验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允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6.3.2型式检验按本标准要求进行检验。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Q/SJY 0003S20195a)常年生产时每年应进行型式检验;b)正式投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加大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新产品投产鉴定时;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判定规则6.4.1检验结果中所有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6.4.2检验结果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加倍抽样或用保留样复检,复验后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4.3微生物检验限量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食品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产品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7.1.2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产品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要求,包装袋外部应保持清洁、塑封严密,无渗漏现象,干净卫生,无胀气。外包装采用纸箱包装,应符合GB 6543要求。7.3运输运输时应外加纸箱等包装物。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不得与其他有害及有污染的物品混运。在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7.4贮存7.4.1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 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7.4.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暴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应有 100mm 以上的垫板,产品堆码整齐,堆码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容器为限。7.4.3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脆干类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绵软类产品保质期为 6 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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