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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DW
0001
S-2019
咸蛋黄
2019
咸蛋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SZDWQ/SZDW 0001 S-2019代替Q/SZDW 0001 S-2016咸蛋黄2019-03-01 发布2019-04-01 实施广广州州市市盛盛洲洲德德威威粮粮油油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1041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17日Q/SZDW 0001 S-2019I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 Q/SZDW 0001 S-2016,与 Q/SZDW 0001 S-2016 相比,做以下修订:采用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删除理化指标:脂肪、总汞。本标准由广州市盛洲德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靖庭本标准于 2010 年 8 月首次发布,2012 年 11 月 7 日第一次修订,2016 年 03 月 01 日第二次修订,2019 年 03 月 01 日第三次修订。Q/SZDW 0001 S-20191咸蛋黄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咸蛋黄的术语、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鲜鸭蛋为原料,经由食盐、水,添加或不添加泥土、草木灰为辅料配成的料液或料泥腌制加工而成的咸鸭蛋,再经打蛋、烘干、消毒、包装等工艺制成非即食的生咸蛋黄。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47蛋与蛋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17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鲜鸭蛋应符合 GB 2749 规定。3.1.2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GB 2721 规定。3.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规定。Q/SZDW 0001 S-201923.1.4 以上原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 GB 2763.1 的规定。其它辅料如:草木灰和泥土应符合无污染、无杂质及有关规定的要求。3.2 感官要求感官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大小均匀,单面有自然小凹处,其余部分完整隆起或有黄色环状凝胶体,煮熟后蛋黄较结实、含油色泽蛋黄呈桔红色或淡红色气味与滋味具有咸蛋黄固有的香味和滋味,咸淡适中,蛋黄松沙可口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25.0食盐(以 NaCl 计,按分子量折算)/(g/100g)3.0铅(以 Pb 计)/(mg/kg)0.2镉(以 Cd 计)/(mg/kg)0.04六六六/(mg/kg)0.1滴滴涕/(mg/kg)0.1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和 GB 2763.1 的规定。3.4食品添加剂3.4.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5净含量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21710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检验按GB 2749中3.2规定的方法检验。5.2 理化指标5.2.1水分按GB 5009.3规定方法测定。Q/SZDW 0001 S-201935.2.2食盐按GB 5009.44规定方法测定。5.2.3铅按GB 5009.12规定方法测定。5.2.4镉按GB 5009.15规定方法测定。5.2.5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方法测定。5.3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 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包装日期的蛋黄为一个检验批次。6.3抽样方法按批次分别在货件不同部位随机抽样,每批抽取 500g 作为检样,剖检时,如果样品量过大,可随机抽取 20 枚再进行剖检。检样一式三份,供检验、复检和备查用。检样应贴上品名、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和抽样人的封签。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验抽样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 号的规定进行。6.4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食盐,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5 型式检验6.5.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c)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 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6.6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有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Q/SZDW 0001 S-20194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其中内包装采用的聚乙烯吹塑薄膜应符合GB4806.7标准要求,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标准要求。7.3 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防受潮、曝晒和其他污染。7.4 贮存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不得同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在包装完好、放置冷库的情况下:-18至-13为 180 天;-5至 3为 10 天;4至 10为 5 天;产品应放置在地垫板上,且离墙离地 20cm 以上,每个堆位应保持一定距离,堆放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及产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