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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YSP
0003
S-2021
小牛胸腺肽饮液
2021
小牛
胸腺肽
新模板标记勿删Q/TYSPQ/TYSP0003S-2021小牛胸腺肽饮液2021-05-19 发布2021-05-26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特医食品研发中心(通化)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特医食品研发中心(通化)有限公司 发布Q/TYSP0003S-2021220166S-20212021 06012024 0531Q/TYSP0003S-20211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起草单位:通化特医食品研发中心(通化)有限公司本标准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内容如下-修改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质、脂肪、钠、碳水化合物的指标。-修改可溶性固形物指标Q/TYSP0003S-20212小牛胸腺肽饮液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牛胸腺肽、牦牛骨胶原蛋白肽、鹿心肌肽、苦荞、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山梨酸钾、黄原胶、柠檬酸、苦荞经提取、浓缩,再与其他原料调配、杀菌、过滤、灌装、灭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其他饮料 小牛胸腺肽饮液。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1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 饮料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钾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458荞麦Q/TYSP0003S-20213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Q/THCC0069S鹿心肌肽粉Q/THCC0072S小牛胸腺肽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小牛胸腺肽应符 Q/THCC0072S 的规定。3.1.2牦牛骨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3鹿心肌肽应符合 Q/THCC0069S 的规定。3.1.4苦荞应该符合 GB/T 10458 的规定。3.1.5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6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7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8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褐色至深褐色取适量样品,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目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流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产品具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7.0GB/T 12143肽含量,mg/g1.0GB 31645附录A3.4污染物限量Q/TYSP0003S-20214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ml20GB 4789.15酵母菌计数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柠檬酸酸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防腐剂0.5g/kg0.5g/kgGB/T 5009.28黄原胶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Q/TYSP0003S-20215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照 GB/T 2828.1 的方法抽检。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小牛胸腺肽饮液配料表(原料):小牛胸腺肽、牦牛骨胶原蛋白肽、鹿心肌肽、苦荞、水、山梨酸钾、黄原胶、柠檬酸。净含量/规格: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喷码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YSP0003S-2021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65 千焦1%蛋白质1.56 克3%Q/TYSP0003S-20216续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65 千焦1%蛋白质1.56 克3%脂肪0 克0%碳水化合物2.2 克1%钠39.4 毫克2%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采用玻璃容器,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采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以及其他符合食品级要求的包装。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Q/TYSP0003S-20217Q/TYSP0003S-20218Q/TYSP0003S-20219Q/TYSP0003S-202110Q/TYSP0003S-202111Q/TYSP0003S-202112Q/TYSP0003S-202113Q/TYSP0003S-202114Q/TYSP0003S-202115Q/TYSP0003S-202116Q/TYSP0003S-202117Q/TYSP0003S-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