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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SHQ
0001
S-2019
SOD富硒枸杞
2019
SOD
枸杞
备案号:QB64/0222S-2019 Q/SSHQ 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SHQ 0001S2019 SOD 富硒枸杞 2019-06-03发布 2019-06-03实施 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 布 Q/SSHQ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主要参照GB/T 18672-2014枸杞及HB001/T-2013天然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及 GB/T16325-200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制定的。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徐春玲,张辉。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SSHQ 0001S2019 1 SOD 富硒枸杞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SOD 富硒枸杞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 SOD 富硒枸杞为原料,经清理、干燥、拣选、包装制成的 SOD 富硒枸杞。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 5009.1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GB/T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1 保健食品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杞 HB001/T 天然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SOD 富硒枸杞 以SOD富硒枸杞为原料,经清理、干燥、拣选、包装制成的SOD富硒枸杞,其总硒含量指标在 0.1-2.7mg/kg范围内,总硒中有机硒含量80,SOD酶活性在65U/g-136U/g.Q/SSHQ 0001S2019 2 3.2 杂质 一切非本品物质。3.3 不完善粒 尚有使用价值的枸杞破碎粒、未成熟粒。3.4 未成熟粒 颗粒不饱满,果肉少而干瘪,颜色较淡,与正常成熟枸杞明显不同的颗粒。3.5 破碎粒 失去部分达颗粒体积三分之一以上的颗粒。3.6 无使用价值颗粒 虫蛀粒、发霉、变质的颗粒。3.7 虫蛀粒 被虫蛀的颗粒。3.8 百粒重 100粒SOD富硒枸杞所含颗粒的个数。3.9 粒度 50克SOD富硒枸杞所含颗粒的个数。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原料应为新鲜、无污染、无破损、无霉变的SOD富硒枸杞。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形状 类纺锤形略扁稍皱缩 杂质 不得检出 色泽 果皮鲜红、紫红色或枣红色 滋味、气味 具有枸杞应有的滋味、气味 不完善粒质量分数/3.0 无使用价值颗粒 不允许有 Q/SSHQ 0001S2019 3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粒度/(粒/50g)900 水分/(g/100g)13.0 灰分/(g/100g)6.0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24.8 枸杞多糖/(g/100g)3.0 蛋白质/(g/100g)10.0 脂肪/(g/100g)5.0 百粒重/(g/100 粒)5.6 硒 总硒/(ug/100g)10 有机硒 80 超氧化物歧化酶(SOD)/(U/g)65 重金属砷/(mg/kg)0.5 重金属铅/(mg/kg)1.0 4.4 农药残留 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应按 SN/T 0878 规定执行。6.2 粒度、百粒重的测定按 SN/T 0878 规定执行。6.3 枸杞总糖的测定按 GB/T 18672-2014 规定的方法测定。6.4 枸杞多糖的测定按 GB/T 18672-2014 规定的安防测定。6.5 水分的测定按 GB/T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6 灰分的测定按 GB/T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6.7 脂肪的测定按 GB/T 5009.6 规定的方法测定。6.8 总硒的测定按 GB/T 5009.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9 有机硒含量测定按 DBS42/002-2014 规定方法测定。Q/SSHQ 0001S2019 4 6.10 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的测定按 GB/T 5009.171-2003 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11 总砷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12 铅按 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由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批次的产品为一批产品。7.2 抽样 从同批产品中不同部位随机抽取 1进行感官、理化检验。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粒度、百粒重、水分。7.3.2 形式检验 形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随时进行 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食品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e)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7.4 判断规则 检验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可从该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8.2 包装 8.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允许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8.2.2 外包装为纸箱包装,每箱总重量不得低于总净重。8.3 运输 Q/SSHQ 0001S2019 5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 10 公分以上,墙壁 20 公分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