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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MZG
0017
S-2020
蛋白饮品系列
2020
蛋白
饮品
系列
无 锡 市 生 命 之 果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MZG 0017S-2020 蛋白饮品系列 2020-11-11 发布 2021-01-09 实施 无锡市生命之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SMZG 代替 Q/SMZG 0017S-2020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0 6 7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1-0 8Q/SMZG 0017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标准代替Q/SMZG 0017S2020(备案号:320361S-2020),与Q/SMZG 0017S2020(备案号:320361S-2020)相比,标准的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原辅料进行了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更新;理化指标中增加硒、乳铁蛋白、牛磺酸的限量要求;保质期改为 24 个月。本标准中理化指标的铅(以Pb计)0.2 mg/L,严于GB 2762中饮料类(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固体饮料除外)的铅(以Pb计)0.3 mg/L。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无锡市生命之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市生命之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文媛、黄雯。本标准于2019年6月首次发布,2020年1月第1次修订,2020年11月第2次修订。J S Q BQ/SMZG 0017S2020 1 蛋白饮品系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蛋白饮品系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蛋白片(蛋清蛋白、白蛋白、白蛋白肽、卵白蛋白、卵清蛋白)、鹿血(养殖梅花鹿)、胶原蛋白粉、血红蛋白肽、乳铁蛋白、硒蛋白、地龙蛋白、牛骨胶原蛋白肽、胶原蛋白肽中的至少2种为主要原料,辅以乳酸钙或酪蛋白酸钙或葡萄糖酸钙、柠檬酸或DL-苹果酸、木糖醇、异麦芽酮糖、低聚木糖、人参(人工种植)、阿胶、枸杞子、牛磺酸(香精香料)、低聚果糖、低聚异麦芽糖、红枣、木瓜蛋白酶、黄精、富马酸亚铁或甘氨酸亚铁、果汁(不含杏仁、豆乳类产品)、维生素C、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酶解、灌装、灭菌、包装而成的蛋白饮品系列(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1886.1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03.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铁蛋白 GB 1903.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冷冻检验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J S Q BQ/SMZG 0017S2020 2 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 155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T 18672 枸杞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T 23527 蛋白酶制剂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306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亚铁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GB/T 35545 低聚木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T/CCCMHPIE1.18 植物提取物 木瓜蛋白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号 关于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有关问题的复函 卫监督函(2012)8号 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8号 关于指定胆钙化醇等14种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 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要求 3.1 原辅料 3.1.1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蛋白片(蛋清蛋白、白蛋白、白蛋白肽、卵白蛋白、卵清蛋白)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 3.1.3 鹿血(养殖梅花鹿)应符合卫监督函(2012)8 号 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并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4 胶原蛋白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J S Q BQ/SMZG 0017S2020 3 3.1.5 牛骨胶原蛋白肽、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6 血红蛋白肽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3.1.7 乳铁蛋白应符合 GB 1903.17 的规定。3.1.8 硒蛋白应符合 GB 1903.28 的规定。3.1.9 地龙蛋白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09 年)第 18 号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3.1.10 木瓜蛋白酶应符合 GB/T 23527 和 T/CCCMHPIE1.18 的规定。3.1.11 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 的规定。3.1.12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13 酪蛋白酸钙应符合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 号 关于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并符合附录 C 的规定。3.1.14 葡萄糖酸钙应符合 GB 15571 的规定。3.1.15 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16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17 异麦芽酮糖应符合 GB 1886.182 的规定。3.1.18 低聚木糖应符合 GB/T 35545 的规定。3.1.19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2 年)第 17 号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3.1.20 阿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3.1.21 枸杞子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22 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3.1.23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并应符合 GB 15203 的规定。3.1.24 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并应符合 GB 15203 的规定。3.1.25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并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26 黄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27 富马酸亚铁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 18 号的规定,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28 甘氨酸亚铁应符合 GB 30606 的规定。3.1.29 果汁应符合 GB/T 31121、GB 7101 的规定。3.1.30 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31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形态 均匀液体状、久存有少量沉淀,摇后易分散 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与滋味,无异味,无异臭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J S Q BQ/SMZG 0017S2020 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a,%2.0 蛋白质,g/100g 0.1 钙(以 Ca 计)b,mg/L 1601350 硒(以 Se 计)c,g/kg 50200 乳铁蛋白d,g/kg 1.0 铁(以 Fe 计)e,mg/L 1020 铅(以 Pb 计),mg/L 0.2 总砷(以 As 计),mg/L 0.1 展青霉素f,g/kg 50 a 标注“无糖”类产品2.0%。b 仅限添加乳酸钙、酪蛋白酸钙、葡萄糖酸钙的产品。c 仅限添加硒蛋白的含乳饮料产品。d 仅限添加乳铁蛋白的含乳饮料产品。e 仅限添加富马酸亚铁或甘氨酸亚铁的产品。f 仅限于含山楂和苹果果汁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霉菌,CFU/mL 20 酵母,CFU/mL 20 沙门氏菌 5 0 0/25 mL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 5 1 100 1000 a 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5 食品添加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3.6 净含量 应满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要求。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J S Q BQ/SMZG 0017S2020 5 应符合GB 14881规定。4 试验方法 4.1 原辅料 相关的原料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或有效证件。4.2 感官指标 取50 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试样杯(100 mL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形态。鼻嗅其香味、品尝其口感、滋味。4.3 理化指标 4.3.1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规定执行。4.3.2 蛋白质 按GB 5009.5的规定进行测定。4.3.3 钙 按GB 5009.92的规定进行测定。4.3.4 硒 按GB 5009.93的规定进行测定。4.3.5 乳铁蛋白 按GB 1903.17的规定进行测定。4.3.6 铁 按GB 5009.90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