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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MSW 0009 S-2019 阿胶糖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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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MSW 0009 S-2019 阿胶糖块 2019 阿胶 糖块
Q/SMSW黄 陵 盛 铭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SMSW 0009S2019阿胶糖块2019-02-18 发布2019-03-18 实施黄陵盛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SMSW 0009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黄陵盛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黄陵盛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会战。本标准批准人:王会战。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MSW 0009S20191阿胶糖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阿胶糖块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分别以阿胶、红糖或黑糖为原料,阿胶先经打粉,再经配料、混合、成型、冷却、切制、包装等工艺而制成的阿胶糖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T 14251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35885红糖QB/T 4567黑糖QB/T 2343.2赤砂糖试验方法Q/SMSW 0009S2019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3产品分类根据原料不同,产品可分为:阿胶红糖块、阿胶黑糖块。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阿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的规定。4.1.2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4.1.3黑糖:应符合 QB/T 4567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阿胶红糖块阿胶黑糖块色泽红棕色黑棕色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甜香味,有轻微焦糊味组织形态呈块状,大小薄厚均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冲调性冲调后呈均匀的红棕色浊状液,允许有少许沉淀冲调后呈均匀的黑棕色浊状液,允许有少许沉淀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阿胶红糖块阿胶黑糖块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g/100g)3336不溶于水杂质/(mg/kg)14048干燥失重/(g/100g)10.5蛋白质/(g/100g)1.0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5锡a(以Sn计)/(mg/kg)250Q/SMSW 0009S20193表2(续)注:a 仅限于金属罐容器包装的食品。4.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095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4.5卫生指标螨:不得检出。4.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7原料及食品添加剂4.7.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7.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4.8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2762、GB2761、GB2763 的规定。4.9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检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2理化指标5.2.1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按 QB/T 2343.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干燥失重: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蛋白质: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测定。Q/SMSW 0009S201945.2.4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锡: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限量5.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4卫生指标螨:按 GB 13104 规定的方法测定。5.5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6.3出厂检验6.3.1成品出厂前需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6.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6.4型式检验6.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4.24.6 项目。6.4.2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Q/SMSW 0009S201956.5.2当某一项指标或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6.5.3微生物限量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进行复检。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包装产品包装采用金属罐装或塑料袋包装,分别应符合GB/T 14251或GB 4806.7、GB/T 10004、GB/T 28118的规定。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7.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贮存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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