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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KY
0010
S-2019
诺丽果菊粉固体饮料
2019
诺丽果
菊粉
固体
饮料
陕 西 省 科 学 院 制 药 厂 企 业 标 准 Q/SKY Q/SKY 00001010S S2012019 9 诺丽果菊粉固体饮料 2019-01-02 发布 2019-01-20 实施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发布发布 Q/SKY 0010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所规定的编制规则编制。本标准由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起草。本标准起草人:谢马辉 本标准批准人:戴新萍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KY 0010S2019 1 诺丽诺丽果菊粉固体饮料果菊粉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诺丽果菊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诺丽果粉(浆)、菊粉、植物甾醇酯(产品中最大使用量不超过 15%)、麦芽糊精、青春双岐杆菌、乳双岐杆菌、干酪乳杆菌为原料,经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诺丽果菊粉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分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卫生部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年第9号)卫生部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 年第3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SKY 0010S2019 2 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诺丽果粉(浆):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 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 年第 9 号)及附录 A 的规定。3.1.2 植物甾醇酯: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 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 年第 3 号)的规定。3.1.3 菊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5号)的规定。3.1.4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5 青春双岐杆菌、乳双岐杆菌、干酪乳杆菌:应符合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乳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滋味、气味 具甾醇酯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冲调性 冲溶后呈乳白色混悬液,允许有少量沉淀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7.0 灰分,%10.0 铅(以 Pb 计),mg/kg 1.0 3.4 乳酸菌 乳酸菌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乳酸菌 项 目 指 标 乳酸菌,CFU/g 1.0105 3.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 Q/SKY 0010S2019 3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900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0 霉菌,cfu/g 50 注: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4789.1 执行。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3.7.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7.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3 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8 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量 3.8.1 污染物限理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8.2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取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取12g被测样品置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用40左右温水冲溶至250ml后,立即嗅其气味,辨其滋味,静置2min 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4.2 理化指标 4.2.1 水分:按 GB 5009.3 测定。4.2.2 灰分:按 GB 5009.4 测定。4.2.3 铅的测定:按GB 5009.12测定。4.3 乳酸菌:按 GB 4789.35 测定。4.4 微生物检验 4.3.1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测定。4.3.2 霉菌:按 GB 4789.15 测定。4.3.3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测定。4.3.4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测定。Q/SKY 0010S2019 4 4.5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方法检验。5.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设备、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5.2 抽样 每批产品由本单位质量检验部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基数不得小于50kg,在每组批中随机抽取500g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0个最小包装,样品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5.3 出厂检验 5.3.1 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大肠菌群和霉菌。5.4 型式检验 5.4.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 3.23.6 全部项目。5.4.2 型式检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正式投产时 B.停产三个月复工时;C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D国家授权的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原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时。F更新主要设备时。5.5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一项以上不合格(微生物项目除外),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产品。微生物限量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产品,且不得复检。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标签 6.1.1 内包装应按 GB 7718 及 GB28050 的规定执行;外包装应按 GB/T191 的规定执行。6.1.2 不适宜人群:婴幼儿。6.1.3 每日限量:每日食用量不超过24g。6.2 包装 6.2.1 内包装:采用铝塑复合膜包装,其质量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6.2.2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其质量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用胶带纸封口,并附有装箱单和合格证。6.3 运输 6.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Q/SKY 0010S2019 5 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挤压。6.3.3 运输中应防止暴晒、雨淋以及受潮。6.4 贮存 6.4.1 贮存产品的仓库应当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避免高温及阳光直射。本产品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且离地、离墙15cm以上,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为限,且堆放整齐、稳固、方便,不混物混批号堆放。6.4.2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Q/SKY 0010S2019 6 A A 附录 A(规范性附录)诺丽果粉质量要求 A1 感官、理化要求:感官、理化要求应符合表 A1 规定。表 A1 感官、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 观 黄棕色粉末,无异味,无结块,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水分,%6.0 灰分,%8.0 铅(以 Pb 计),mg/kg 1.0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A2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A2 规定。表 A2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 霉菌,cfu/g 50 大肠菌群,cfu/g 0.92 沙门氏菌,0/25g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不得检出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