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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DJ 0002 S-2019 果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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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DJ 0002 S-2019 果汁 2019
苏 州 顶 津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SZDJ 0002S-2019 果汁 2019-06-19 发布 2019-07-13 实施 苏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SZDJ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9 6 7 S-2 0 1 9备案日期:2 0 1 9-0 7-1 2Q/SZDJ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格式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GB 10789饮料通则、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31121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产品特点而制定。本标准中铅(以 Pb 计)0.04mg/L 严于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浓缩果蔬汁(浆)除外、含乳饮料规定的铅(以 Pb 计)0.05mg/L。本标准由苏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文贞、矫玉翠。本标准于 2019 年 06 月首次发布。J S Q BJ S Q B Q/SZDJ 0002S-2019 1 果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汁的产品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果汁(浆)/浓缩果汁(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水果种类:橙、葡萄、苹果、百香果、菠萝、芒果、桃、柚子、蔓越莓、柠檬、荔枝、梨、草莓、桔子、猕猴桃、蓝莓、红莓、石榴、西瓜、番石榴、椰子、樱桃、火龙果等)为主要原料,与水以一定比例混合,经调配、杀菌、充填、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果汁含量为 100%的果汁或果汁含量为 100%的混合果汁(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9 饮料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J S Q BQ/SZDJ 0002S-2019 2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02 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 关于修改的决定 3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设计需要,产品类别分为:添加单一果汁(浆)/浓缩果汁(浆)制成的含有单一水果口味的果汁,及添加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果汁(浆)/浓缩果汁(浆)制成的含有多种水果口味的混合果汁。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2 果汁(浆)/浓缩果汁(浆)应符合 GB 17325 的规定。4.1.3 上述原料还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还应符合 GB 7101 的相关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样品开启后,立即用嗅觉和味觉仔细鉴别滋味气味。取 50mL 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或 100mL 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外观 清汁型 澄清、透明,无明显沉淀物、悬浮物 浊汁型 浑浊均匀,允许有果肉沉淀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还应符合 GB 7101 的相关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橙汁)11.2 GB/T 12143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苹果汁)10.0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葡萄汁)11.0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其他果汁)6.0 总酸(以柠檬酸计),%1.0 GB/T 12456 铅(以 Pb 计),mg/L 0.04 GB 5009.12 锡a(以 Sn 计),mg/kg 150 GB/T 5009.16 J S Q B Q/SZDJ 0002S-2019 3 锌、铜、铁总和b,mg/L 20 GB/T 5009.13 或 GB/T 5009.14 或 GB/T 5009.90 展青霉素c,g/kg 50 GB 5009.185 果汁含量(质量分数),%100 橙、柑、桔汁的果汁含量按 GB/T 12143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其他果汁的果汁含量按照原始配料计算。计算公式为:P=(WTk)/(1000SLTd)100%式中:P-终产品所需的果蔬汁(浆)含量质量分数,%W-饮料中浓缩果蔬汁(浆)的添加量,单位为克每升(g/L)Tk-浓缩果蔬汁(浆)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以白利糖度计),0Brix SL-终饮料产品的比重,单位为千克每升(kg/L)Td-单一果蔬汁(浆)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以白利糖度计),0Brix 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果汁 b.仅适用于金属罐装果汁 c.仅适用于含苹果汁、山楂汁饮品 4.4 微生物指标 4.4.1 金属罐装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4.4.2 其他包装形式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还应符合 GB 7101 和 GB 29921 的相关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5 2 100 1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mL)10 GB 4789.15 酵母(CFU/mL)10 沙门氏菌(CFU/25mL)5 0 0-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J S Q BQ/SZDJ 0002S-2019 4 5 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和 GB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瓶,抽样数量为 18瓶。6.3 出厂检验 6.3.1 应由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注:按照商业无菌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的产品,也可选择进行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的出厂检验。6.4 型式检验 6.4.1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 1 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辅料来源、工艺发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改变时;b)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 4.2 4.6 所规定的项目。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5.2 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3 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和声称 7.1.1 预包装产品标签除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只有符合“声称 100%”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在标签的任意部位标示“100%”,否则只能在“营养成分表”附近位置标示“果汁含量:100%”。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清洁、完整、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7.3 运输 7.3.1 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运送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日晒、雨淋和被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7.4 贮存 7.4.1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场所,严J S Q B Q/SZDJ 0002S-2019 5 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7.4.2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存。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J S Q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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