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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ZHH
0002
S-2019
方便荞麦碗托
2019
方便
荞麦
Q/MZHH米 脂 县 汇 禾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MZHH 0002S2019方便荞麦碗托2019-07-05 发布2019-08-05 实施米脂县汇禾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0 3 5 0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8 0 1Q/MZHH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米脂县汇禾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米脂县汇禾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惠振焕。本标准批准人:惠振焕。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MZHH 0002S20191方便荞麦碗托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方便荞麦碗托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陕北三边地区主产的甜荞麦、饮用水为原料,经脱壳制米、加水泡制、研磨成浆、过滤除渣、舀浆注碗、蒸制成型、冷却脱碗、包装(抽真空)、杀菌工序加工而成的荞麦碗托;以经检疫合格的新鲜猪、羊、驴内脏(肝、心、肺)为主料,经过清洗、煮制(半熟)、切分,再用适量食用植物油、配以酿造食醋、辣椒、食用盐、味精、鸡精等调味料进行炒制,最后再经灌装、灭菌加工工序制成的复合调味料包;荞麦碗托与复合调味料包组合成为方便荞麦碗托。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木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军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458荞麦Q/MZHH 0002S2019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187酿造食醋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SB/T 10371鸡精调味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合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 年)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甜荞麦:应符合 GB/T 10458 的规定。3.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3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4新鲜猪、羊、驴内脏(肝、心、肺):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3.1.5酿造食醋:应符合 GB/T 18187 的规定。3.1.6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3.1.7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8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9鸡精: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碗托:呈浅灰色;调味料包呈其应有的颜色滋味、气味碗托:具有荞麦粉的香味,无异味;调料包呈其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b,%85.0Q/MZHH 0002S20193表2(续)酸价(以脂肪计)(KOH)a,mg/g3.0过氧化值(以脂防计)a,g/100g0.25铅(以Pb计)c,mg/kg0.2总砷(以As计)c,mg/kg0.5黄曲霉毒素B1c,g/kg5.0注:a 仅限调味料包的检验,荞麦碗托不检验此项目。b 仅限荞麦碗托的检验,调味料包不检验此项目。c 仅限调味料包和碗托的混合检验。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900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注:仅适用于荞麦碗托和调味料包的混合检验,不配调味料包时,只检验碗托。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智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将产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Q/MZHH 0002S20194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2.2酸价: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检验。4.2.3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检验。4.2.4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4.2.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4.2.6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检验。4.3微生物限量4.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4.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3.4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4.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4.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同一规格为一批。5.2抽样以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5kg 随机抽样不少于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须经逐批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型式检验5.4.1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 3.23.5 项目。5.4.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Q/MZHH 0002S20195c)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本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在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检验不合格,直接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其他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必装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暴晒、雨淋、受潮。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避光,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潮湿的物品同处贮存。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并且离地离墙 20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