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RDSW 0024 S-2022 能量枸杞汁.pdf
下载文档

ID:2686142

大小:172.07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RDSW 0024 S-2022 能量枸杞汁 2022 能量 枸杞
备案号:QB64/0028S-2022Q/RDSW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RDSW 0024S-2022能量枸杞汁能量枸杞汁2022-01-21 发布2022-01-21 实施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RDSW 0024S2022前言本标准的卫生标准是参照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指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有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替代Q/RDSW 0024S-2021 能量枸杞汁本标准与Q/RDSW 0024S-2021能量枸杞汁相比,变化如下:修改了污染物指标中的铅含量。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垚垚、张海茹。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RDSW 0024S2022能量枸杞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能量枸杞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枸杞鲜果为原料,经清洗、破碎、果汁分离后,添加/不添加维生素 C、柠檬酸、牛磺酸等辅料,经调配、混匀、过滤/不过滤、脱气/不脱气、均质/不均质、灌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可以直接饮用的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落计数GB 5009.1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672 枸杞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Q/RDSW 0024S20223.1原料要求3.1.1枸杞鲜果应成熟适度,颗粒饱满,无腐烂变质,并符合 GB/T 18672 中鲜果的要求。3.1.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并做净化处理。3.1.3牛磺酸应符合GB 5009.169要求。3.1.4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橙黄色或橙红色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 50ml 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气味滋味具有鲜枸杞原浆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浊状含有果肉的液体,完全静止后允许有果肉沉淀的现象,无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酸(以柠檬酸计),%0.3GB/T 12456可溶性固形物/(g/100ml),13.0GB/T 121433.4污染物限量和微生物指标3.4.1 污染物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表3 污染物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5GB 5009.123.4.2 微生物指标按GB 7101规定方法检验3.5农药残留量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Q/RDSW 0024S20225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6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按照JJF 1070规定方法检验,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7检验规则7.1以同一批原料生产包装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千分之一,并且不少于 16个最小包装样品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后方可出厂。7.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2型式检验每 12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判定原则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8.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8.1.2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容器(瓶或袋)应用干燥、清洁、无异味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8.2.2外包装用纸箱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2.3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8.3运输8.3.1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日晒、雨淋、受潮、冰冻,严禁扔摔、撞击。Q/RDSW 0024S20228.4贮存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 10cm 以上,离墙壁 20cm 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8个月。_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