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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XH 0002 S-2019 板栗大枣罐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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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XH 0002 S-2019 板栗大枣罐头 2019 板栗 大枣 罐头
2019-05-06 发布2019-08-22 实施Q/QXH迁 西 县 鑫 海 食 品 厂 企 业 标 准Q/QXH 0002S-2019代替Q/QXH 0002S-2016板栗大枣罐头迁迁西西县县鑫鑫海海食食品品厂厂发布发布04.01.02.04备 案 号:131497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26日 有效日期:2024年06月25日 Q/QXH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行业标准QB/T 1117混合水果罐头、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317罗田板栗罐头。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迁西县鑫海食品厂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迁西县鑫海食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子海。本标准代替并废止Q/QXH 0002S-2016板栗大枣罐头。本标准与Q/QXH 0002S-2016板栗大枣罐头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取消了产品分类;取消了理化指标“总砷”的限量要求;增加了理化指标“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要求;理化指标“固形物含量/(%)45”修改为“固形物含量/(%)50”;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于 2019 年 05 月 06 日由迁西县鑫海食品厂负责人杜杜子子海海批准,并对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 2019 年 05 月 06 日再次发布。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的情况为:Q/QXH 0002S-2013糖水板栗大枣罐头。Q/QXH 0002S-2016板栗大枣罐头。Q/QXH 0002S-20191板栗大枣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板栗大枣罐头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枣或干制大枣(95%)、鲜板栗(5%)为主要原料,鲜板栗需先筛分、挑选除杂、水煮去皮,加入酸度调节剂(柠檬酸)、抗氧化剂(维生素 C)煮制,清水冲洗、冷却、沥干,再与干制大枣或鲜枣(需先经挑选、清洗)一起装瓶或罐,添加汤汁水、白砂糖和/或食用葡萄糖、酸味剂(柠檬酸)、添加或不添加甜味剂(阿斯巴甜、甜蜜素、安赛蜜、三氯蔗糖中的一种或几种)配制而成、排气(9095,30 分钟)、密封、杀菌(100,30 分钟)、冷却加工而成的罐头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5835干制红枣GB 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 C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0食用葡萄糖GB/T 20938罐头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GB/T 22346板栗质量等级GB 223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Q/QXH 0002S-20192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 106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板栗应符合 GB/T 22346、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3鲜枣应新鲜、无霉变、无腐烂,无机械伤,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4干制大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5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规定。3.1.6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7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容器容器完整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GB/T 10786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汤汁透明或稍有混浊滋味及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其它异味组织状态枣大小基本均匀,栗仁均匀分布,软硬适度,允许有少量自然破裂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按折光计法)/(%)724GB/T 10786固形物含量/(%)50铅(以 Pb 计)/(mg/kg)0.7GB 5009.12Q/QXH 0002S-20193表 2 理化指标(续)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锡a(以 Sn 计)/(mg/kg)250GB 5009.16黄曲霉毒素 B1/(g/kg)5GB 5009.22其他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2、GB 2761、GB 2763 的规定。a仅适用于金属罐包装产品。3.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3.5 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甜蜜素应符合GB 1886.37的规定;安赛蜜应符合GB 25540的规定;阿斯巴甜应符合GB 1886.47的规定;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维生素C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4.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8950、GB/T 20938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方法和数量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按QB/T 1006的规定进行抽样,微生物指标按GB 4789.26的规定进行抽样。6.2.1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商业无菌。6.2.2每批产品须经本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型式检验Q/QXH 0002S-201946.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 3.23.5 规定的全部项目。6.3.3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品。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验。7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7.1标识7.1.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使用阿斯巴甜的产品应标注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7.1.2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7.3贮存产品应在清洁、干燥、通风避光、无虫害、无鼠害的仓库内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和贮存。7.4运输产品运输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运输。7.5保质期在上述规定的储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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