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QYSG 0013 S-2021 灰树花压片糖果.pdf
下载文档

ID:2686005

大小:237KB

页数:8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QYSG 0013 S-2021 灰树花压片糖果 2021 灰树花 压片 糖果
Q/QYSG西安千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YSG 0013S2021灰树花压片糖果2021-09-01发布2021-10-10实施西安千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3 0 7 2 S-2 0 2 1有效期至 2 0 2 41 0 1 5Q/QYSG 0013S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西安千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西安千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起草人:孙晓娟。本文件批准人:孙小荣。本文件属首次发布。Q/QYSG 0013S20211灰树花压片糖果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灰树花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灰树花粉、桑叶粉、木瓜粉、木糖醇、复配被膜剂(普鲁兰多糖、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为原料,以硬脂酸镁为辅料,经配料、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衣、包装制成的灰树花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T 17876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2002年版(王光亚主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QYSG 0013S2021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灰树花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2桑叶粉: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3.1.3木瓜粉: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3.1.4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3.1.5复配被膜剂:应符合GB 26687的规定。3.1.6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7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色泽呈棕色或黄棕色滋味和气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滋味微苦,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的圆形片或异形片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项目指标粗多糖/(g/100g)1.0干燥失重/(g/100g)10.0铅(以Pb计)/(mg/kg)0.5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项目限 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099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3.5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3.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7403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用肉眼检查色泽、组织状态及杂质,并嗅其气味,尝其滋味。Q/QYSG 0013S202134.2理化指标4.2.1粗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2002 年版(王光亚主编)中粗多糖的测定方法执行。4.2.2干燥失重:按 GB 5009.3 执行。4.2.3铅:按 GB 5009.12 执行。4.3微生物限量4.3.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3.2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执行。4.3.3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执行。4.4净含量允差:按 JJF 1070 执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和抽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一组批。每批产品由本单位质量检验部门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5kg,在每组批中随机抽取样品1000g,抽样数量不少于10个最小包装。5.2出厂检验5.2.1产品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方可出厂。5.2.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和净含量允差。5.2.3型式检验为本文件 3.23.5 的全部项目。5.2.4一般情况下,每年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平常记录有较大差别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3判定规则5.3.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3.2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签标识6.1.1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 和 GB 28050规定。6.1.2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2包装6.3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包装用聚酯瓶、塑料防盗瓶盖GB 4806.7、GB/T 17876 的规定,复合食品袋包装应符合 GB 9683 或 GB/T28118 的规定,外包装为纸盒和纸箱包装,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4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注意防雨、防晒、防挤压、防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6.5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堆码高度不得高于8个外包装箱的高度,仓库应有防鼠、防尘、防潮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QYSG 0013S20214附录A(规范性附录)灰树花粉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项目要求色泽棕色或深棕色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A.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表 A.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A.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A.3 的规定。表 A.3项目限 量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Q/QYSG 0013S20215附录B(规范性附录)桑叶粉质量要求B.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B.1 的规定。表 B.1项目要求色泽浅棕色或黄棕色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B.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B.2 的规定。表 B.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B.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B.3 的规定。表 B.3项目限 量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Q/QYSG 0013S20216附录C(规范性附录)木瓜粉质量要求C.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C.1 的规定。表 C.1项目要求色泽浅棕色或黄棕色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C.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C.2 的规定。表 C.2项目指标水分/(g/100g)7.0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1.0C.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C.3 的规定。表 C.3项目限 量ncmM沙门氏菌50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