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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YLZB
0008
S-2022
灵芝固体饮料
2022
灵芝
固体
饮料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QYLZB Q/QYLZB 0008S-2022 灵芝固体饮料 2022-01-24 发布 2022-02-08 实施 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180020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2月22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QYLZB 0008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编写。本标准由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同时适用于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静、廖明凯、蔡妃寻。本标准于 2022 年 01 月 24 日首次发布。Q/QYLZB 0008S-2022 1 灵芝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灵芝(赤芝)为原料,经拣选、清洗、切片、提取、浓缩、混合制粒(辅料为乳糖、木糖醇、食糖的一种或多种)干燥、整粒、分装等制成的灵芝固体饮料,其标志性成分为粗多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9921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NY/T 1676 食用菌中粗多糖含量的测定 GB/T 29602 固体饮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灵芝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Q/LZB 0008S-2022 2 3.2 辅料要求 3.2.1 乳糖应符合GB 25595的规定;3.2.2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规定;3.2.3 食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3.2.4 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 具有灵芝特殊的气味,无异味,无异臭;味甘甜,微苦。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结块。3.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6.0 铅(以 Pb 计),mg/kg 0.9 粗多糖(以葡聚糖计),mg/100g 580 3.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5104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霉菌,CFU/g 50 沙门氏菌,/25g 5 0 0 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 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Q/QYLZB 0008S-2022 3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检验 按GB 7101规定的方法测定。5.2 理化指标的检验 5.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粗多糖 按NY/T 1676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指标的检验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3.5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料入库检验 原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粗多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三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1)产品定型投产时;2)更换主要设备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4)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5)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6)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 组批 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批。6.5 抽样方法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30个最小包装。6.6 判定规则 Q/LZB 0008S-2022 4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如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7.1.1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要求。7.1.2 外包装箱标志应有下述标志:商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毛重(Kg)、箱体尺寸(长宽高)厘米、出品公司名称及地址、电话、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保质期、小心轻放、防潮及堆叠高度等标志。7.1.3 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产品包装必须要求封口严密。产品采用复合膜包装,复合膜应符合GB/T 21302的要求;或采用塑料袋包装,塑料袋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或采用纸材料包装,纸材料应符合GB 4806.8的要求。7.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有遮蓬、防雨、防晒设施,不得和有毒物品或腐蚀物品混合在一起。7.4 贮存 贮存地点应为仓库,应要求阴凉、通风,不得在露天的场所下堆放,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放条件应符合本条件要求,仓库应有防虫防鼠设施。7.5 保质期 按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包装完好,未启封,本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Q/QYLZB 0008S-2022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灵芝原料质量标准 A1 原料来源 本品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ex Fr.)Karst.的干燥子实体。全年采收,除去杂质,剪除附有朽木、泥沙或培养基质的下端柄,阴干或在4050烘干。A2 性状 外形呈伞状,菌盖肾形、半圆形或近圆形,直径1018cm,厚12cm。皮壳坚硬,黄褐色至红褐色,有光泽,具环状棱纹和辐射状皱纹,边缘薄而平截,常稍内卷。菌肉白色至淡棕色。菌柄圆柱形,侧生,少偏生,长715cm,直径13.5cm,红褐色至紫褐色,光亮。孢子细小,黄褐色。气微香,味苦涩。栽培灵芝的子实体较粗壮、肥厚,直径1222cm,厚1.54cm。皮壳外常被有大量粉尘样的黄褐色孢子。A3 检查 A3.1 水分 12.0%A3.2 总灰分3.2%A3.3 多糖,按干燥品计算,含灵芝多糖以无水葡萄糖(C6H12O6)计,不得少于0.90%A4 贮藏 置干燥处,防霉,防蛀。A5 进货验收 记录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材式样和出厂报告单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度。A6 检验判断 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注: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