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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DSP
0002
S-2019
江豆
2019
Q/RDSP陕 西 戎 道 粮 油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RDSP 0002S2019江豆2019-05-13 发布2019-05-30 实施陕西戎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0 1 9 5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5 3 0Q/RDSP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依据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陕西戎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戎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江平。本标准批准人:刘江平。本标准首次发布。Q/RDSP 0002S20191江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豆的术语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江豆为原料,经去杂、包装加工而的江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490粮食检验一般规则GB/T 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 23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RDSP 0002S201923要求3.1原料要求3.1.1 江豆: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1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项目要求色泽淡粉色滋气味具有江豆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颗粒均匀一致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目指标水分,g/100g10.0铅(以Pb计),mg/kg0.2镉(以Cd计),mg/kg0.2铬(以Cr计),mg/kg1.0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甲基毒死蜱,mg/kg5.0溴氰菊酯,mg/kg0.5黄曲霉毒素B1,g/kg4.5赭曲霉毒素A,g/kg5.0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3.5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6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Q/RDSP 0002S201933.7净含量允差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8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8.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质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8.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规定。3.8.3不得添加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9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取样品适量,平摊于清洁的白瓷器中。用目测、口尝、鼻嗅、手捏等方法,鉴定色泽、气味、杂质。4.2理化检验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进行。4.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4.2.3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4.2.4铬: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进行。4.2.5六六六:按 GB/T5009.19 规定的方法进行。4.2.6滴滴涕:按 GB/T5009.19 规定的方法进行。4.2.7甲基毒死蜱:按 GB 23200.9 规定的方法进行。4.2.8溴氰菊酯:按 GB/T5009.110 规定的方法进行。4.2.9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进行。4.2.10赭曲霉毒素 A:按 GB 5009.96 规定的方法进行。4.3净含量允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5.1组批Q/RDSP 0002S20194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按照 GB/T 5490 和 GB/T 5491 的规定执行,样品量不少于 5。5.3出厂检验成品出厂前须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可根据产品质量情况随时进行型式检验,但每年至少检验一次;b)新产品投产鉴定时;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5.5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当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为不合格品。复检结果合格,判本批产品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产品标签的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外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有关规定,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食品包装袋材质应符合 GB 4806.7 或 GB/T 10004 的要求。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应牢固,确保内容物在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不受挤压。瓦楞纸箱质量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3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篷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搬运不得抛掷。6.4贮存产品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清洁的室内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_